關於租屋契約請益~

最近在幫老媽打租屋契約,要將房屋出租。
於是買了市售的租賃契約書回來參考。但其中有一條有點不解

第十六條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的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
乙方不得異議。


這點比較不明白的是 房屋稅 不是應該甲方屋主要自行負責的嗎~怎麼會增加後 變成乙方要去補貼~~

請解惑
2011-11-06 10: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租屋契約
birding0530 wrote:
最近在幫老媽打租屋契...(恕刪)

例如
一般住家租屋後開店
房屋稅會變高

oiio wrote:
例如一般住家租屋後開...(恕刪)


喔喔瞭解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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