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在去年11月左右買了一間位於大樓頂樓的房子,是直接跟前屋主簽約做買賣的,那時有特別提到關於房屋漏水部分有無保固,前屋主說有,並也在房屋契約裡加上一條漏水保固一年....直到今年的7-8月分左右,颱風季節來了,家裡的天花板也開始漏水了,有請前屋主來看過,也因為說要等牆壁的水氣乾掉才能在施作工程,這一等就是等到昨天才請工人去大樓的頂樓部分加塗一層黑色的防水漆(前屋主在買下這間房子時,有自己花錢把屋頂掀開重做防水部分,也有加一層磁磚,至於大樓頂樓為甚麼前屋主要自己做防水,這又要牽扯到前前屋主的事了,小弟在此不多加贅述),目前已經塗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小部分說改天還要來施工,小弟這時問到有關漏水保固的問題,前屋主的意思是......大樓已經10年了,這樣做完還會不會漏水他也不敢保證(雖然他一直說這樣塗完就不會有事了,不過實在是很難令人相信),所以就只保固到今年的11月份請問一下各位大大,如果他塗完防水漆後,一直沒下雨..那小弟怎麼知道他所施做的工程是不是OK的?如果下次下雨後還是漏水而又過了保固期,這樣責任該歸屬於誰,在法律上小弟有權力可以要求前屋主延長漏水保固嗎?小弟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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