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自己家的社區中庭找了一些朋友和模特外拍(有先和管委會的主委申請過,主委也同意了)但拍到一半,被自稱安全委員的歐桑刁難說這樣牽涉到商業行為以及危害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跟她說是經過主委同意的,她還是一直刁難阻礙請教各位,這樣是否牽涉到所謂的商業行為?謝謝大家~
ericshung6717 wrote:朋友在自己家的社區中...(恕刪) 有申請當然就可以,但是一般申請是以書面為主,避免口說無憑或當事人裝健忘!商業行為為拍照時收費,或者照片用於行銷廣告買賣等...如果模特兒為外國人,未申請工作證,就會涉及非法打工,會被遣送回國,一段時間不可再來!**朋友是做模特兒經紀公司的**
ericshung6717 wrote:朋友在自己家的社區中...(恕刪) 又是一個把雞毛當令箭的管理委員 安全委員也管到中庭拍照? 其實只要沒有違反甚麼法規(衣服要穿多一點) 當然了拍攝的背景最好也避開社區的名稱或標示(所謂"安全"就是不要讓人感到這個社區太有錢 哪一天住戶容易被綁架) 拍照有何不可 上一次社區有人需要網拍的背景 大廳與中庭都借給這位住戶使用 就幾個小時罷了這個中庭一定很漂亮才會用來外拍 真羨慕
ericshung6717 wrote:朋友在自己家的社區中...(恕刪) 聽朋友講說,那態度不可一世的樣子,自詡安全委員之名極盡刁難之實~還集合了3-4位 5-60歲 無所事事的三姑六婆來擾亂,講來講去,離不開 「社區安全」與「商業行為」如果真的是商業行為的話,跟社區有任何關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