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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公寓頂樓加蓋問題

大家好,小弟住在台北市大同區公寓四樓

最近因為漏水問題及天氣炎熱,請說在頂樓加蓋鐵皮屋頂,四周不封

附近的舊公寓都有搭起來(看起來加蓋年代都很久遠了),只有我那戶沒有

問了幾家鐵皮業者加蓋問題,都說沒把握不被拆除 ><

但在拖工前最好跟樓下及鄰居溝通一下,減少被檢舉的機會

目前已先跟3樓的告知,對方說四周不要封起來就好,他沒意見

ok

請在這問一下大家有頂樓加蓋被拆除的經驗嗎?

還有聽說如果被舉拆,可以請里長出面協調,不曉得有沒有效....
2011-08-03 13:53 發佈
你只要不限制到他人對屋頂的使用權力的話,同棟的人 打個招呼後應該都不會太刁難.
台北市,算了吧!

不只同棟住戶,鄰居看了也會檢舉,隨報隨拆,

況且為了漏水加蓋,理由有點牽強,漏水不是沒有其他方式可解決,死了這條心吧
新違建是即報即拆,就算同棟的住戶同意,那也是沒有構成侵占頂樓而已,附近周遭的人只要一舉報還是得拆.
會被開罰單嗎?


1515151515個字
有一種可以申請通過不會被拆的鐵皮屋懂

但那個人不能在裡面站立

因為最高才一米五而已 就是為了頂樓防水和隔熱而裝設的
我記的如果在四週都不封且仍為公共空間(不限制別人使用情形下)是可以加蓋的(建議打電話去正府單位查詢)而施工期間為了鄰居間的和諧還是建議先行溝通
屋頂漏水非常麻煩解決知道還是加蓋
2005年12月7日 自由電子報

老民宅加蓋鐵皮屋 不算違建 屋齡逾20年加蓋規定放寬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北市老舊房屋頂樓加蓋違建認定將有新標準,建管處長何幼榕昨天表示,為了顧及老舊房屋防漏需求,對於20年以上民宅頂樓,加蓋高度不超過1.5公尺的斜頂式鐵皮屋頂者,將不會視為違建。

陽台外推違建 即報即拆

另外,工務局長陳威仁也指出,95年起發出建照的新建築物也不得於陽台設置鐵窗或外推,否則將一律視為違建,列入即報即拆範圍。

北市議會昨天審查建管處預算時,違建認定標準再度成為議員關心的話題,尤其建管處今年編列550萬元委外拆除大型違建物經費,也再度成為議員刪減的目標,該預算也一如預期未能過關,由於工務委員會民進黨掌控主導權,對於這筆爭議預算如何處理,民進黨議會黨團召集人陳正德表示,「他們將好好思考刪減的額度」。

頂樓加蓋 不得高逾1.5米

為了爭取議會支持違建拆除預算,工務局昨天也表明將修改違建處理原則,陳威仁說,對於20年以上的老舊房屋,考量其年代久遠,基於防漏目的於屋頂建造斜屋頂者,屋脊高度小於1.5公尺,屋簷小於1公尺者,將不會認定為違建,以符合老舊民宅防漏實際需要。

陳威仁指出,目前雖然同意建物陽台在不變更外牆情況下,可以設置鐵窗,但市府對於新建物將會嚴格把關,明年核發的建照建物,非經許可,將不得在陽台設置外窗、鐵窗,否則將視為違章建築,列入即報即拆的違建範圍。



台北市要作屋頂鐵皮屋,條件很嚴苛,
而且很容易被舉報(不見的是鄰居,有查報員會巡視),
建議您把防水及保護層作好,再用隔熱磚來斷熱,
雖然效果沒有透空的鐵皮屋好,但起碼不怕被拆!!
我就是搭一米五高度的鐵皮,因為不想要房子漏水影響到裝潢
順便也可以隔熱
就算搭一米五高度的鐵皮屋頂算合法
但除非是透天自己家
一般公寓搭了
那頂樓不就什麼都不能作了
鄰居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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