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這排連棟的老平房,十幾年前鄰居們約了一起改建樓房。當時只有我家跟左邊隔壁一家,
兩家因故沒有跟他們一起改建。過了幾年,我家也要改建,左邊隔壁還是不建,於是我家單獨改建。
在我家改建將完工時,右邊隔壁,第一批改建的,跑來說因為我家沒跟他們一起建,
沒辦法再共用牆壁,害他們房子縮水,要我家照縮水面積賠錢。我家賠了他們幾萬塊。
又過了幾年的現在,左邊隔壁終於也要改建。這次,換成左邊隔壁跑來說,因為我家沒等他們一起建,
沒辦法再共用牆壁,害他們房子縮水,要我家照縮水面積賠錢。
建築跟法律我是都不懂啦,只是覺得左右鄰居都指著我家說有錯,覺得怪怪的。
請教大家,這樣合法合理嗎?
vins70 wrote:
我家這排連棟的老平房...(恕刪)
正確來說你家搞錯了
因為是共用璧 所以如果你中間單獨改建 則是你需要退縮牆壁 所以你是損失兩面牆壁的面積
如果是 一起改建 兩戶 則是兩人共用中間牆壁 一人損失一面牆壁費用
如果是三戶一起改建 則是中間賺到 左右各損失一面 但是中間不會損失共用璧
如果隔壁什麼都要 那很簡單 申請鑑界~ 說不定他偷吃你的土地了..(當初建歪之類的)
因為當初你家是獨立蓋 所以當初你家會出現退牆壁 但是隔壁現在要拆掉在蓋 他們也要退牆 所以面積會縮水
簡單說 一般透天 不是3.4戶一起蓋 而是一人蓋一次 那每戶都會損失雙面退縮空間
理論上妳家現在已經有退縮才對(如果不是 你家要賠更多)
那照道理來說 對方找你家要錢原因是當初你們有約定
如果你們沒有約定 只要確定自己有退縮 他們就必須跟著退縮
不管怎樣 你們三戶 以後大家一人一面牆
基本上如果你家是高級地段 光損失的面積 可能就價值上百萬了..
當初不一起改建一定是個愚蠢的選擇(事後來看)
如果是廉價地段 損失的面積不值錢 那就算啦
不過不管怎樣 中間那間一定是最衰小的 因為以後中間的間隙 萬一漏水防水有問題
中間會左右都漏水....中間要很確定左右接觸面有用白鐵+矽利康完全封死 且防水要做好
故第一個跟你要的人 是錯誤的 你只需幫把牆壁給修補好 並退縮
第二個是道義上可能要給點錢

當第一批改建者,因鄰房不改建,而得退縮共同壁再改建,面積會縮小
如果第二批改建者,要改建時又利第一批改建者的外牆為共同壁,那得付錢使用
因為使用面積已經超過地界了
但如果於自己地界內建築,並使用獨立的外牆,那沒有害人面積縮小的問題,更無需付錢
最後一批改建者,如果又來要錢;那可以一腳把他踢出去了
只要地政來鑑界,你家建築全在地界內,也沒有共同壁,那無需付鄰房任何的錢
也沒有害人面積縮小的問題,那是建築技術問題,業主得自己去承擔
這一切基於當初你們這一排房子建造時,一定會去簽定一份「使用共同壁協定書」
其中簽定了;建築房屋以鄰基地境界線為共同壁之中線共同牆壁將來各無異議,特此協定。
這是使用共同壁的風險,也因為此糾紛太多了,早在幾十年前,建管單位就知道要要求附上協定書。
去建管單位調出過去申請的建照及協定書,把給的錢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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