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小弟過年時賣掉一間小套房,但因還沒找到合適的房子,所以先向買方承租,現在,新房子裝潢快好了, 才發現,舊房的水費電費還是我的名下,不知我是否應停用,還是辦理過戶,不知要如何處理才適當,請網上各位大大提供一下寶貴意見.
既然你是賣掉小套房,就問買你套房的人就好了!房屋產權也在他名下..若他沒繼續繳費,也會被斷水斷電,若搞到拆表,他復用要花更多錢,等到他把權狀都辦下來後,再叫他到自來水/台電辦理更名。最主要是辦理停止自動扣款、帳單地址不是在套房也最好變更帳單地址。當然,你也可以辦停用,只不過買方可能會哇哇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