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這棟大樓是雙拼的,
最近用了畢生的積蓄買了頂樓(只夠付頭款),
隔壁的住戶是一位退休的先生,
說怕吃到有農藥的菜,
所以自己種起菜來,
因為這位先生是農家出生,
覺得種菜髒亂是難免的,有蟑螂、馬陸、不知名的蟲是正常的><,
施肥有臭味也是正常的><
也經過管委會溝通,他也不理,
說他買頂樓就有權力使用,種種菜算甚麼!
小弟才疏學淺,所以上來請教諸位大大,真的是這樣嗎?
還是可以提供小弟一些方式跟他溝通,
感激不盡!
1128michael wrote:
說他買頂樓就有權力使用,種種菜算甚麼!
小弟才疏學淺,所以上來請教諸位大大,真的是這樣嗎?
就法規來看......他的話對一半
大樓屋頂層通常是供公眾使用(避難)
所以他有權使用沒錯,但同時大樓所有人也都有權使用喔
他可以主張使用權,前提是不影響其他所有權人行使使用權
種菜就有固定設施物,那就影響到其他所有權人了
這要請管委會硬一點,先來張存證信函
不過我猜應該沒用,所以之後向主管機關檢舉吧
或直接到法院去告侵佔......準備撕破臉就這樣幹吧
1128michael wrote:
頂樓使用權一般不是都是頂樓用戶的嗎
這應該是早期4~5層公寓謄本沒有在登記公設面積時約定成俗的習慣而已
現在的大樓一定都是共同持分,法規上是當作避難平台用
所以小弟才會說他對一半,因為大樓所有人都有權使用啊
而且法條有明文規定,這樣的權利也不可以依比例算出來後畫一塊專用區
這是屬於不可分割的部分,跟地下室一樣
1128michael wrote:
這個建議真的不錯!
對付這種人就是該這樣
雖然小弟也認為對付這種人就不用客氣,但畢竟以後還要作鄰居
建議樓主還是先看看對方式什麼樣個性的人再做決定用什麼方式吧
墓碑這招適合表面看起來不好惹,但怕壞人的那種
有些人是講話很大聲,但一看到存證信函(其實也沒啥效力)就軟趴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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