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新聞..全台違建數十萬計..一時半刻也難以拆完..
其實要處理這種很簡單..
第一違建不得交易買賣..第二金管會可以要求各行庫.違建戶不得貸款.
第三每半年處罰一次.連續二年.屋主不自行拆除.就立即執行公權力.所需費用得由屋主自行承擔..
若不繳.斷水斷電.得以扣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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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信上述幾點.那些違建戶不立即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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