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對各位抱歉,本想力爭個理,但我也只能屈服了 [5月5日進度更新]

逼第4台公司跟我談,逼到本地稽查人員出面
對於所謂的盜看
堅持請對方題告,到法院上裁決

接著就如幾位前輩提醒,
變成生命安全的威脅了,我舉家住這,家有年邁父母
也只能屈服了
只能要求對方案件處理完就結束,預繳三個月後處理掉不可再收月費
對方倒也同意了

抱歉了各位

媒體的部分不曉得有沒有通過編採會議
看情況再處理了
2011-05-03 22: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5月5日
你碰到的不是第四台員工,只是跟第四台有委任關係,這些人會到處去找有類似你這種狀況的收視戶,
或是套房出租的房東之類的去說偷接.

口氣會很差,一副好像流氓的樣子也都會有,直接斷線.真的很敢,也很爐.
相關法令這些人都懂,也不在乎用戶懂不懂.
這些人收到錢可以跟第四台拿到佣金.

斷線行為基本上已經違反收視契約,但是對方還是敢這麼做.
建議順便跟媒體報一下料.
你可以打去 NCC 問,但是我肯定你會很失望.然後了解為什麼有些人要找媒體了.

相關單位不主動去制止這種行為,相信還會有下一次.
小弟之前也有與您同樣的情況(新北市永和區)

我只能說政府無能、法令不周全、NCC怕死、系統業者顏色也比較深

我也曾寫信去NCC反映,換來的只是打太極拳的回答

我最後是乖乖付錢了事,沒時間和精力和他們耗…


附帶參考資料(2009年的新聞):南桃園有線電視前董事長國民黨立委朱鳳芝與同黨籍立委劉盛良等人提案增訂有線廣播電視法第74條之1條文草案,明定盜接行為相關罪責,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金…

要錢都要到這樣無所不用其極了,我只能說自已小心,祝好運
真誠的建議
我的話,火大我會把第四台退掉
其實不看第四台真的沒啥大不了
前幾天不習慣,一周後就覺得不需要第四台了

一般人常看的節目如下:
大聯盟==>民視 ,數位電視就有
24hr新聞=>民視新聞台 ,數位電視也有
綜藝+談話性節目==>youtube第二天就有了
電影台==>買台多媒體播放機,直接看PPS就好了....
戲劇==> PPS也有,youtube也有
綠的想看大話新聞==>網路可以找找看
藍的2100我就不知道了
體育==> MOD 高畫質體育台不錯

高興的話,裝個MOD,HD高畫質更爽

你仔細想想你平時看的節目,大部分都可以找到替代品
新聞挖挖挖,關鍵報告,大悶鍋,康熙來了...晚一天看也沒差
何必花大錢又被流氓恐嚇

另外再建議
如果他還一直要強收兩戶的錢的話
你就說,那我兩戶都切掉
他就會考量得失了
版大的狀況令人同情,感覺被多收好多錢喔!

但是想問一下,從別處搬過來是自己牽線嗎?是不是沒有知會他們要搬家,因為搬家到新址有線電視
是要付移機費的,跟中華電信一樣,不是只通知業者把帳單改地址就好,之前有搬家問題打過電話問
過,如果自己移機,到時候被查到也視同私接‧

另外版大所說的同戶認定好像是要同戶籍,且樓層有打通有內梯狀況,不知版大的狀況是否符合,建
議再跟業者協調吧,如果真的不想多繳同意乾脆就不要看了,直接去賣場買數位盒吧‧



放棄了吧!~
就不要看第四台了~~
講到台灣的第四台,只有一個衝動
就看數位就好了~
如果不夠的,PPS應該就可搞定了吧~
不要再受第四台的鳥氣了~
若是浮夢遊人間,塵土揚後復歸平。 世界永遠不變的道理~就是世界永遠都在變!

michaelweng wrote:
我家住在台北市大同區...(恕刪)



可以跟市府申訴或跟NCC申訴...
哼哼哼
之前光是一條前住戶沒清乾淨而懸垂在戶外的cable線就被第四台貼單子說偷接要告我 (好恐怖,會隨風飄的線叫有偷接,有線訊號變無線啦)
想說打電話去靠北一下,結果對方反而態度比我還隨便,老子一上火當下就停掉啦,順便發個存證要第四台從我家外牆撤線。因為樓上還有兩層共四戶的其它用戶,結果變成第四台當下轉型成龜孫子,怎麼樣都不來處理(很好奇吶!我也好想剪線喔)
第四台在法令和政商的部份早就打好關係了,要治他~~~停掉第四台才能治本

michaelweng wrote:
跟一位壯碩男子擦身而過
我跟弟弟都不在,只有我父母在家,
詢問過,原來該男子是金頻道的人,
上門威嚇說3樓不裝機要告我們,還要追討兩年費用
我父親曾兩度中風,行動不便,被恐嚇心生畏懼而交付了3040元裝機及3個月費用


退第四台了吧!
光是這樣的行徑,為何我們廣大而弱勢的消費者還要續支持它們!
最好的制裁手段就是抵制消費

我也是到了01來看到很多大大們退掉第四台
和家人商量後,也仿校把第四台退掉
發現其實對生活上沒什麼差,而且更省。
目前只看數位電視,將來看家人需求再裝 MOD 或是 DiSH

叫他們把線路移開.
啊不然叫他們付經過你家的租金.

大約5-6年前買了搬到家人2樓的老公寓.
外牆上釘了一堆釘子,都是第4台業者的線路.
因為我家是巷子的第一間,所以一堆線路經過我家陽台外面.
也釘了很多固定線路的釘子.
當然...
這些線路的走線及固定都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而拉設的.
但是我搬進去時,第4台視可以看的狀況,我一直都以為這是優惠戶的方案.
但是一天,一個像流氓的人來按我家門鈴,說我違法偷接,要我跟他們簽合約.
要不然就要告我.要我付2年的偷接費.

我很直接的跟他們說,
2年的費用我給,但是這2年來你們經過我家外牆,並且在我家外牆打洞的費用他們也要支付.

這件是喬了很久,返正我的立場就是,你斷我的線,我就斷你的線.
要不然法院見....
後來就沒下文了....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