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關於大樓漏水責任歸屬問題,
先簡單形容大概資訊提供大家了解一下,
我租社區大樓的一樓(營業用)
二樓水管漏水,流到我這裡,從天花板燈孔流下來,
天花板壁紙跟地板都有受潮跟地板翹起來,
現在二樓已經說好要負責水管部分,
還沒談到我本身裝潢分面,
想問是我裝潢部分是誰要負責呢?
是二樓還是管委會呢?
感謝喔!!
其實都看樓上樓下住戶的良心
去年底..我家樓上(浴室)漏水...我家也漏水(廚房)
樓下跟我反應,我馬上答應說會處裡..
想說乾脆三戶一起處裡比較快
才剛跟樓上反應,女主人開口第一句話就說一人一半
我沒意見...能在過年前處裡完都是好事
請水電來勘查...樓上暴笑了...原來是男主人自己換水龍頭沒裝好
水沿著磁磚裡面透過樓板...搞壞了我家浴室天花板
他們搞定好之後可能自知理虧,跑去問總幹事,這樣可以一人一半嗎??
只差沒被總幹事罵一頓,還敢要錢
我家浴室天花板可沒跟他開口要過一毛錢,全部打掉重裝
至於我家,我沒有跟樓下要過一毛錢
將家裡廚房地板.連接陽台地板.整套廚具...全部拆除打掉
抓漏...發現熱水管漏水處以及整體管路埋的位置,施工不易...花費會非常大
所以最後改拉明管..穿牆藏於家具後方,露出的部份做到最少
但包含磁磚地板廚具全部換新....
樓下裝潢受潮掉漆部分也請人去她家施工,我付錢
一共花費約20萬左右
我喜歡大家見面高高興興客客氣氣
所以這方面我大多選擇讓步妥協
但看過很多例子...惡鄰居一大堆....斤斤計較
搞到最後都惡言相向...不然就對簿公堂
所以有人說百萬買宅,千萬買鄰
好的鄰居...可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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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彼此協議沒有結論,搞到對簿公堂
10個案子有9個是以一人一半協調結案
除非漏水屬人為破壞,才會畫分較重權責一方
管路老舊漏水,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問題...大多都是均攤
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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