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寒流來,發現主臥浴室外的牆面,居然發現牆面裂開的問題(不是那種漆面出現小裂紋的問題,而是整個開口笑、可以看到內層水泥的裂縫),而且長度頗長(近兩尺)。其實除此之外,之前也陸陸續續發現了很多小問題,只因為自己覺得問題不大,不太想去計較。偏偏老婆非常在意,三天兩頭的念給我聽,也聽到實在很心煩。現在居然連牆壁都裂開了......

偏偏翻了保固合約,裡面載明主結構保固三年,其他的保固一年。跟建商反應,猜也猜得到只是冷冷的一句:很抱歉,過了保固期。
怨只怨這樣的合約都已經簽了,但,難道我就該這樣『吞下去』嗎??
想想,這樣的合約到底是保護誰??辛辛苦苦繳貸款,幾百萬的東西,保固只有一年!!??就算再爛的新車,好歹也有個三年的保固吧?!更何況車子還是使用頻繁的消耗品。房子的保固只有一年?!約略爬了爬大家的文,似乎大部分的保固合約都差不多(幾乎都是一年),可是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