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下住戶反應漏水
我是樓上住戶
但有幾個問題要請教大家~

施工師父是由樓下住戶所找, 因為去年曾反應過漏水, 但當時請水電來看時, 卻已無漏水問題
所以最後就不了了之的結束! 直到2~3週前又來電有漏水! 我們也講好就由樓下請師父來處理
但第一天施工的師父, 已經來我家鑽開了三塊磁磚,
發現熱水管埋的較下面(它研判是熱水管線問題)
但在隔一天說不好開挖施工, 於是就不再前來!

但事前完全沒做任何的測試, 就直接開挖, 現又說不做!
ps.我們因為不懂漏水該做的事前工作, 所以想對方是專業, 因此不疑有它, 就讓他直接施工!
>>> 問題1. 我是否可以求償?

第二天, 樓下又請了新的師父來看
師父研判是冷水管路的問題, 所以需要重新打掉磁磚, 沿線尋找漏水處(從廁所到陽台約3公尺)
預計施工需要3天, 估價約$19,000.-
>>> 問題2. 請問這價位算合理嘛? 我還需找別的師父另外估價嘛?
我有查詢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有載明若是專有部份(指我家)的樓地板內管線,其維修費用應由樓上下雙方共同負擔, 除非原因可歸責於所有權人(即我家)所致, 才有我家負擔!
但是因為今天水電師父說我們家有改過管路! 我擔心這會造成究責上的問題~
可是我們當時買這房子是法拍屋, 搬進來時, 線路就已經是改好!

此外, 我們看過樓下住戶的地上磁磚與我家磁磚是相同花色!
是不是亦即這在建商完工前, 管路就已經是原住戶就已經要求調整?
>>> 問題3. 那這樣我家是不是一樣在『究責』上能站得住腳? 因為非我們有人工施工等因素所造成樓下漏水!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