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快中午左右接到電話, 我家浴室應該有漏水, 造成樓下浴室天花板有滴水現象.
下午趕過來處理了一下, 找了管委會介紹的水電師傅來看過, 確定是我家浴室洗手台水管有滲水, 久了造成樓下滴水.
現在我有幾點問題要問一下有研究的網友/法律人...
我房子完全沒有裝潢, 也沒有動工過, 漏水的管路完全是因為老化的原因. 不知道有沒有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第 12 條:"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上面條文中的 "專有部分", 不知道該如何解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另外, 樓下天花板的部分, 因為有水痕. 所以住戶會要換掉. 請問這筆費用, 我應該全出嗎?
第三, 請問台北市有沒有推薦的抓漏師傅? 我想要另外再找人過來看一下, 看看有沒有其他的處理方式?
非常感謝能夠提供意見的朋友. 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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