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瓦斯行
假借利潤微薄
製造損害消費者權益行徑
一桶瓦斯鋼瓶從檢驗
反覆填充20-30年以上
消費者反複使用還會沒有利潤嗎???
消費者有必要使用20-30年的老鋼瓶
每次送來的鋼瓶下次檢驗日期
前後差 一二個月
出廠耐壓日期為民國60幾年的桶子<<<<能看嗎??
當我知道用的瓦斯桶為一大爛桶 大笨桶
我究竟該如何讓厝中瓦斯桶換成20年以內的鋼瓶
以及下次檢驗日期至少有半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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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首先發難 表達我不想用老舊桶的決心
當A桶用完打算叫瓦斯 心中篤定
果然給我送一桶下次檢驗日期為六月份的桶子(當時七月中)<<<超過了
老闆結屎臉回去換一桶下次檢驗日期為八月十一號的桶子<<<
我打電話請示消防署 結論:比如說今天是一月一號
只要送來的瓦斯桶下次檢驗日期一月二號以後就是合格桶子
至於桶子是幾年份的它們管不著 <<<<<
我四處訪查週遭住戶使用瓦斯桶狀況(附近有三家瓦斯行)
1.標準佔3成以下
2.桶子下次檢驗日期尚餘半年以上佔七成多
3.出廠耐壓日期 30年老舊桶高達九成多
我該如何換成新鋼瓶呢================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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