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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由保全公司改成私人聘用???

我們的社區在上個月悄悄地將社區管理由原本的保全改成私人聘用.

這件事社區主委並沒有公告出來,
是我們幾戶發現怎麼新的警衛都沒有穿"XX保全"的制服,
一問之下才發現.

雖說私人聘用價錢比較便宜, 但是社區並沒有幫那些人保勞健保,
如果未來有任何公傷, 是不是還要全體住戶買單呢???

再說那些人是怎麼聘來的, 也很另人懷疑.
以前的保全都會過濾進入社區的人員, 但現在的警衛多數都在打嗑睡聊天,
進入的車輛都不管,連我朋友上次來都問"你們的警衛怎麼都沒攔我下來?"
一點都不盡責.

另外, 又在沒通知住戶及區委的狀況下, 多聘了一位總幹事....
也就是省下的錢, 因為多聘了總幹事, 反而比原來請保全公司的還貴...

也因此, 聽說未來要調漲管理費.


說明一下, 我們是透天社區, 大約140幾戶, 公共設施很少, 只有2個小公園及警衛室, 會議室及子母車, 其他什麼健身房及游泳池都沒有....
所以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要多聘一個總幹事, 社區已經有2年以上了, 之前根本都不需要....現在才找不是很奇怪嗎????

想問一下, 上述的事情, 在沒通知住戶的狀況下, 合理嗎????
2010-08-16 23:06 發佈
你們管委每個月有開會嗎?

有的話你們住戶可以去參加會議提出你們的疑問啊!

然後去翻翻條文找看看他們有啥漏洞

可能有鬼,而主委就是最大的鬼~~~
stchang74 wrote:
我們的社區在上個月悄悄地將社區管理由原本的保全改成私人聘用.
......(恕刪)


還是直接問管委會比較快
不用猜測

因為,向現實低頭,或者真的有鬼,都是可能的

解釋一下向現實低頭的可能

若委員是無給職,且多為辛苦上班的住戶兼任
可能,挪不出時間處理社區事務,有時,處理得不盡理想,反遭住戶指責
到頭來,沒人想當委員,選上委員的,也極力推辭主委一職
或者,選上了,就打混撐一年
(主委真的用心去做,會很辛苦的)

這樣的情況下,為了社區的經營
聘總幹事,或許有其必要性
(不過,總幹事也可以聘兼職的)
而為了挪出經費聘總幹事,只好降低保全的經費了
如果,還不夠支應,就只好漲管理費了

至於,管委會是否有權更換保全及聘總幹事
可能要看社區規約的規定了

20090516 wrote:
解釋一下向現實低頭的可能

若委員是無給職,且多為辛苦上班的住戶兼任
可能,挪不出時間處理社區事務,有時,處理得不盡理想,反遭住戶指責
到頭來,沒人想當委員,選上委員的,也極力推辭主委一職
或者,選上了,就打混撐一年
(主委真的用心去做,會很辛苦的)


謝謝大大的說明...

但我想說的是我們的主委,
當初在改選前, 是積極去收集不參加住戶的委託書,
才得以高票當選,
而副主委也是他自己的人....

後來因為有幾戶住戶講出來被他騷擾要委託書,大家才發現主委如此積極...

也就是, 他"應該"不是那種挪不出時間而被迫當上主委的住戶....

有鬼, 我也這麼覺得.
這樣不錯耶

要是我就當主委
然後開始安插朋友進來工作

警衛3名
總幹事1名

全部都是主委親戚朋友.
常常調薪.
年終5個月


真是有夠爽. 以為在當立委是嗎?
我覺得若有更換保全,應該要通知住戶知道,而住戶也有知的權力。
stchang74 wrote:
謝謝大大的說明......(恕刪)

如果,歷屆主委都沒有難產的情形
社區的管理以及財務狀況也一直都很O.K.
突然有這些動作,就一定有鬼

不過,
如果有心出來改造社區,
第一件事,也得大量收集委託書,讓區分所有權大會的出席人數要達一定門檻,會議表決才有效
也要一定的門檻,才能修改規約
所以,積極收集委託書,也可能是因為,他很有企圖心,希望一切合法
不過,如果有好幾個人在爭委員名額,八成還是有鬼


另外,沒有總幹事的社區,管委會交接常常不確實
通常聊聊天,印章,鑰匙,資料交一交,繼任者一頭霧水下就完成了



說這麼多
是因為,我也幹過委員,管委會也因入不敷出,而自聘保全
當初受質疑時,也是很不爽(會議記錄都有寫,也公告了,可是住戶都說沒有看到,因為,會議記錄好幾頁,沒人要看)
所以,建議直接問管委會,是最清楚的
如果管委會沒有可以說服人的理由或數據
再以想辦法以違反規約或條例,推翻這些決議吧

許多時後,管委會的程序不合法,如果其結果對社區是正面的,也就不要太苛責了

建議樓主可以在區權會上提出下列提議:
1. 保全及物管都不可自(私)聘.
2. 要調高管理費必需經區權會同意才行.

區權會時最好全程錄音, 再者區權會的記錄必需送交當地的縣府相關單位, 所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且管委會必需遵從區權會結果行事
而為免再出現這種居心叵測的人出來選委員, 如果貴社區的委員一任是兩年的話, 最好順便提議改成一年制
當然也必需注意每月的社區財務報表

而以上種種都必需找到跟你有相同看法的住戶的支持, 不然提議也過不了, 提也白提了

當然也可以提議召開臨時區權會這樣會比較快.
stchang74 wrote:
我們的社區在上個月悄...(恕刪)
首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應, 真的對我們很有用.


20090516 wrote:
所以,建議直接問管委會,是最清楚的
如果管委會沒有可以說服人的理由或數據
再以想辦法以違反規約或條例,推翻這些決議吧


完全沒公告, 所以管委會的區委也不知道,
而去問過了主委, 他老人家不回應也不理.
之後只用書面寫私聘比較便宜,
但對於沒有勞健保及加聘總幹事卻提都不提.
也就是只講優點不講缺點, 把我們當小孩子騙.


PP1203 wrote:
而以上種種都必需找到跟你有相同看法的住戶的支持, 不然提議也過不了, 提也白提了


了解, 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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