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公有滅火器過期的後續處理???

小弟的社區共有約200支公有滅火器
全部都要在本月即將過期(超過使用期限)
而下次消防局來安檢時間大概是今年底

小弟不熟悉消防法規
想說, 過期那就全部更換裡面的藥粉(或藥水之類的)
可是承包消防的廠商說:

"現在還不需全部換, 等年底消防局來安檢的時候,
消防局會抽其中的30%(以本社區約60支)的滅火器來試噴灑效果
若都沒問題, 那麼剩下的70%的滅火器都可以不用換藥粉, 可繼續用
只要換那30%試噴的藥粉即可(因為已經噴過了, 所以要換)
但是若抽的30%的滅火器裡面, 其中有任何一支噴灑有問題,
那就全部的200支滅火器要全部更換藥粉"

真的是這樣嗎?
也請有經驗的大大分享一下這方面的處理方式

小弟在想
如果消防局抽的30%滅火器都過關
那剩下70%就不必換藥粉(可是是過期的)
萬一哪天發生火災, 那70%的滅火器如果噴不出來, 責任會是誰呢?
2010-08-13 15:00 發佈
BEEZART wrote:
全部都要在本月即將過期(超過使用期限)
...(恕刪)

建議全部更換,這點錢不要省,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哪天真的要使用滅火器的時候,滅火器過期不能使用,管委會要負很大的責任。

我覺得承包商蠻神奇的耶
通常消防廠商都恨不得全換
你們這一家居然還說不用全換
我家裡公司的消防廠商都定期來檢查
一年來好幾次
看到快過期的就馬上載回去換了

過期還是全換得好
不然萬一到時後出問題
誰要扛啊
BEEZART wrote:
小弟的社區共有約20...(恕刪)


才200支 建議全部更換.....不曉得樓主的是幾磅的..
以10磅來說...我上次更換每支才210元(合約商)
並包含已損壞之零件如壓力表、墊圈、虹吸管等.....


但是不含皮管,皮管另計

外觀不佳的~還幫你把外表還幫你烤的美美的~...


200x210=42000元....


我想~隨便一把火...燒掉的都不只這個價吧~



===============================
有些不肖商人會把外表弄一弄~就說更換完成.....


切記..如果不能監工..請在滅火器上做記號...在請廠商已更換時的照片佐證..
回報前請先看這裡===================>其實我很"nice"的..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BEEZART wrote:
小弟的社區共有約20...(恕刪)


看的出來..你們社區應該是由某一家廠商統包整個消防設備..你們在每月付固定的費用給他們
因為這種的..一般而言換藥劑是不收費的..因為藥劑費已經包括在每月固定的保養費用中了
所以才會有這種偷工減料的爛建議..
說穿了..
廠商少換一支他們就多賺一支的錢
因為錢早收入口袋了..你們最好永遠不要換..這樣錢他們才能汙下來..
反正真出事..噴不出來也是死你家..關他屁事..
強烈建議..要求廠商全部換掉
到時安檢時真的又抽30%出來的話..那這30%事後在多換一次
反正對你而言你管理費都出了
不換藥劑..錢會退你嗎?不會
那你為什麼要為廠商著想?
BEEZART wrote:
小弟的社區共有約20...(恕刪)


是哪一家阿~爆出來

萬一還沒來安檢前發生意外~誰來負責~~

再來~等安檢前再換,能保證來得及~這樣不就是做表面工夫
200支,大約就是兩萬元的問題
一個社區分擔一戶大約也是幾百元而已

減火器本來就是用來心安的
一次換掉,再要廠商保固,定期(約三年) 來換
有問題廠商負責,如此社區人人安心

用來心安的東西,還搞成要賭賭看?
那萬一...消防檢查的懶惰只檢查梯間的, 找了 60 支都沒有問題
結果有一天地下室有人車子起火,拿了附近的滅火器,卻都因潮濕結塊了
一台燒一台 ..... 誰負責 .....
你找廠商,廠商一定說那一支當初又沒有換; 他不負責
那當初誰決定這一個賭賭看的決定呢?
量大應該會便宜不少,我自己定時送到工廠更換家中三支乾粉滅火器,換下來三支800有找,而且還能現場看更換過程…

花點小錢換安全,很值得,別省這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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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CNS 1387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水滅火器、機械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鹵化烷滅火器及乾粉滅火器等各種滅火器。故懸吊式滅火器應屬於CNS 1387適用範圍。

乾粉滅火藥劑沒有效期規定!

1、自民國91年起(CNS 1387於91.9.23第9次修正),CNS的主管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隨後亦修訂相關規定時刪除「乾粉滅火器藥劑有效使用期限3年」的規定。
2、經濟部於93年函釋「滅火器應依商標法針對該商品整體予以標示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限」,該法所稱之「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限」係整具滅火器(包含瓶體、押板…..)之期限,並未包含乾粉藥劑。
3、96年4月30日修訂公佈之CNS 1387及消防相關法規,確實沒有乾粉滅火器藥劑效期規定。

乾粉滅火藥劑經檢查不合格仍應重新充填!

目前各地消防局及消防隊見解不一,但依法而言,應依據檢修基準測試檢查是否應作更換。
雖然乾粉藥劑並無有效期限的問題,消防設備士確實依據滅火器檢修基準執行性能檢查,除大型滅火器外,也不太可能有滅火器從未放射測試、無須再行充填乾粉藥劑的的情況。
市場上有站在消費者立場的言論,大力鼓吹乾粉滅火藥劑沒有效期,因此不需要更換,也有不少人士站在消防安全立場認為三年便應更換,但實際上的規定就是:沒有效期規定,但必須依據檢修基準作放射測試,任何場所的乾粉滅火器經過幾年下來都必然需要重新充填。

BEEZART wrote:
小弟的社區共有約200...(恕刪)


這..........拿生命開玩笑吧!
當初和承包消防廠商的契約是怎麼定的?
換裝藥粉的前世已經包含在契約費用裡面嗎?還是這次換裝是要另外收費?
如果已經包含在契約裡面就要求全部更換
如果這次換裝是要另外收費,那就花錢全部換新

PS:樓主是管委會的成員嗎?如果是就把契約翻出來看一下;如果不是,請管委會的人出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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