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到北縣府割腕 違建緩拆了???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5628516.shtml


事主一直強調不知道要申請建照
又是被鄰居所檢舉
我想應該是溝通很多次
置之不理後
又一直以為市議員可以大過法律

為什麼一定要這樣弄呢
新聞是沒有寫到底有無加蓋的部分
不過我想應該是影響鄰居很大才會被報拆

不過縣政府怎麼會下令緩拆呢
那以後要怎麼辦事
以後大家都鬧死
就不用拆違建了嗎

2010-05-28 9: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婦人 北縣府
{工務局說,去年十二月民眾檢舉,鄭婦將兩層樓房全部拆除,搭蓋成三樓半的違建,要求鄭婦在三天補申請建照,但鄭婦一直未補申請。}

多蓋一樓半.......

真是..

不過現在的新聞正確性也不太高,不知道事實是否如此~~
~TAN~
只是暫停,她爾後不補建照的話,應該一樣照拆,
只是到時救護車應該會在旁邊待命..
割腕!?沒一刀劃到動脈的話...只是演演戲罷了~
人命重要...!?就可以踐踏法律!?
還是法律只是約束規範沒全沒事沒背景的一般小民...!?
工務局說,去年十二月民眾檢舉,鄭婦將兩層樓房全部拆除,搭蓋成三樓半的違建,要求鄭婦在三天補申請建照,但鄭婦一直未補申請。
------------
這應該算是重建,不是整修了吧?!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現在就是鬧得大人家就會怕了

請理髮...不,情理法!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