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屋外牆滲水責任歸屬

最近透過仲介簽約了一間十年以上的中古屋。
目前還沒交屋,但是我發現了三處疑似外牆滲水造成壁癌的地方。
屋主承認只有一處,但是並不嚴重。
我要求仲介一定要處理。現在仲介說會找人來評估。
但是我知道那家仲介公司的主管跟屋主有親戚關係。
我擔心仲介找來的人會偏向屋主那邊。
例如他可能會說不嚴重,就隨便處理一下。
像打針的方式好像只有治標不能治本。
是不是要對外牆做防水呢?
如果對方不願意這樣處理,只願意做簡易處理。
請問我該要求對方如何處理這樣的情況呢?
是否有政府立案的專業維修公司可以提供呢?

不好意思,問題比較多。
因為我知道一但交屋,大概就變成我個人 的問題了。


2010-05-02 13:33 發佈
我以前買中古屋時, 仲介在合約書上載明: 交屋後有保固六個月的責任, 其中也包含漏水, 不知您的有沒有?
~~ 新願資本-臺醫壹號創投基金-普通合夥人 ~~
合約書上確實有保固六個月。
因為不是那種很嚴重的漏水。
但是可以看到牆壁上有修補過的痕跡。
可能要等下大雨,牆壁(也有可能是沿著窗戶)才會慢慢的滲水進來。
我的認知是既然有滲水現象,屋主就該處理。
並不能因為嚴重或不嚴重而拖延或不想處理。
不知道我這樣想對嗎?

我是跟中信買中古屋, 合約上寫著不漏水; 但剛好那年六月底開始下大雨下到九月初, 和房屋翻新時期一樣, 購屋手續也在六月初完成. 屋角有由外牆滲水的現象, 一連幾天大雨, 雨水就慢慢滲出像細流一樣.

我拍照並告知中信, 中信台北總部....通通沒人要出面解決. 只好向高雄市消保官申訴, 不到一星期雙方皆收到消保官書面通知, 中信業務也出現在我家門口. 我主張, 中信和前屋主和我三方共同負擔外牆防水工程款項, 中信同意並負通知前屋主之責, 兩星期間解決滲水事件. 外牆防漏工程完成後, 至今兩年多屋角也都沒再滲水.

高市消保官網上申訴真的很有效率.
簡單說..房屋沒有保終身的
所以一般6個月內沒漏水..那6個月後誰是屋主就是屬誰的事
你也許會說這個位置多久前漏過..旦一碼規一碼
畢竟6個月都過了..你如果斷定他是舊的漏水而不是新產生的問題呢?
建議樓主不妨拍幾張照片PO上來,搞不好有防水或有類似的達人有辦法可以教你解決方法!
不管嚴不嚴重,漏水就是漏水,畢竟買房子是一筆大錢,一定要要求屋主把漏水處理好,不然就不要買,我前一陣子也剛買了我人生中第一棟房子,根據我的了解,所謂的漏水保固半年是一萬以上仲介才會付,一萬以內要自己處理,我當初找的是信義,不知道別家仲介有沒有不一樣,站在買方的立場,你一定不會想要買到一住進去就要處理漏水問題的房子吧,看你的情況,買方似乎之前並未告知房屋有漏水問題,我記得之前簽邀約書的時候仲介有給我們看屋況調查(標的物現況說明書),漏水部分是沒有打勾的,下方還有一行文字(除已告知外,委託人依法應負瑕疵擔保責任),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有這樣一份說明書,如果有,屋主事先未告知(也就是那個漏水部分沒打勾),而買方事後發現,那麼屋主本來就該全部弄好,至於是不是到解約的部分我就沒研究了,總之買房子一定要龜毛,驗屋要仔細,有瑕疵就要處理或是從買賣的金額中扣除,畢竟賺錢不易阿,祝你順利!
以我的經驗,最好是自己也找幾家防水的來估價,
仲介或屋主的一定是找比較便宜的施工方式,
反正只要能撑過半年就好,
自己估完價之後再跟仲介屋主談價錢,
把防水這部分從屋價扣除,
自己找人來施工.以後有問題才不會變成三不管.
謝謝大家提供的資訊。
因為現在正卡在交屋狀態。
先說明一下。
無漏水那項有勾,但是印象中下面沒有附加任何小字。

再跟仲介溝通後,會由仲介出面找防水的公司。
把公司資訊提供給我,我在來選擇是否選用這家。
macbook大所說的正是我擔心的。
屋主一定選擇較便宜的維修方式。
法律上來說,他有負責。但是這種維修方式我應該無法接受。
就算我自己找維修公司,但屋主也可要求他們自己處理不是嗎?
那這樣的話我該如何跟屋主來協調呢?
我是否可以請防水的公司開出可以保固多久的那種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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