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在算我家的坪數
主建是54.77
陽台7.58
建物下方還有個843.45平方公尺 範圍83/10000
土地的權狀上有個506平方公尺 範圍122/10000
所以我自已算的坪數為
54.77*0.3025=16.57
7.58*0.3025=2.29
843.45*83/10000=7*0.3025=2.11
坪數為16.57 + 2.29 + 2.11 = 20.97坪
不知道這樣算對不對呀?
麻煩前輩指導一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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