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們~
是這樣自的,小弟在台北經營一家店面,因為有音樂在撥放,所以有時會被住戶檢舉過於大聲。
但現在改營業到晚間11點整結束,不過沒有實際張貼公告或牌子標明我們的營業時間幾檢點掉幾點,但我們在11點已關燈關們。有時在關們後會有住戶直接進入店內鬧(言語上)說我們很吵,因為晚上班有時會是女孩子顧店,我們很擔心安全問題。
如果是這樣,我們沒有攝影機,沒有張貼營業時間,但確實已打洋沒客人了,我該如何處理在非營業時間擅自進入店內的鄰居呢?需要拍照蒐證再通知警察再備案之類的嗎?因為是營業場所應該不會構成擅自闖入民宅吧!?
謝謝各位好心大大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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