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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關於高速公路邊大型看板

各位朋友們,小弟有件事情想請教各位,就是關於高速公路邊大型看板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我們家在高速公路邊有塊農地,前幾天有位廣告公司的老闆來跟我爸詢問是否可以跟我們租
一小塊地要建大型看板,租金一年10萬,電費他們出。問題來了
1.請問這種大型看板是否屬於違建(有合法嗎)?
2.姑且不說租金的問題,如果碰到施工不良或是天災時倒下來,這個責任算地主的還是廣告公司的?
3.如果真的租出去,如果租約到期,拆除費是誰要出?
大概就這幾個問題了,還請知道的朋友們能告訴我,因為我爸是老實的種田人,很怕他會被騙

先謝謝各位啦
2010-02-01 18:59 發佈
個人感覺....這些東西可以在合約中載明吧
pig0829 wrote:
各位朋友們,小弟有件...(恕刪)


我的想法認為你說的後面2點, 全部寫進去合約裡面就好了. 這樣才能保障自己~~

至於第1點, 是不是要去申請核准才行阿? 這就讓專家來解答吧~~
廣告商一年出十萬向你們承租,我可以告訴你它可以一個月出租行情四到六萬不等,注意喔二面它就收入八到十二萬了喔,當然T霸成長約一百二十萬至一百五十萬,您就自己算算看啦
pig0829 wrote:
各位朋友們,小弟有件...(恕刪)


那東西叫tbar..或叫t霸等等..
基本上是目前為止還是有在罰的..所以你有時會看到..tbar會放倒一陣子.
等過一陣子又會立起來了


你可以參考以下文章
http://www.ttvs.cy.edu.tw/kcc/960407w/tbar.htm

只要你和業者談好. 自然...是有錢可以賺的.

認真你就輸了
先謝謝各位朋友的說明。
所以說目前T霸還是會被取締的喔!
那如果租給他們立T霸,對於這塊土地有沒有後遺症阿?
1.請問這種大型看板是否屬於違建(有合法嗎)?

各縣市都有廣告物管理辦法,不申請當然不合法。
要申請,農地只能農用,也不能用於商業
就算給你申請,你只租出去一小塊;可以你名下的一大塊都要按商用徵稅
台電怎麼供電?什麼名目?

2.姑且不說租金的問題,如果碰到施工不良或是天災時倒下來,這個責任算地主的還是廣告公司的?

這種問題,拿出保險單;看看保險金額有多少滿不滿意,才算保障

3.如果真的租出去,如果租約到期,拆除費是誰要出?

結合前一個問題;萬一出事了,或廣告公司倒了呢?
如果沒有保險,出事誰負責?
政府找來拆除大隊,拆的工程費及罰單,你認為上面的名字會是廣告公司還是地主?

打了合約;表示你知道用途。
如果房子,你租給某人;而且知道他要用來製毒
打上了合約,表明後果自負,萬一被抓,你覺得會被當成共犯;還是一切與我無關。

雖然很多人做,但是萬一有人要整你
先找建管單位,再找稅捐,再看看電業法......
再找農會... 農保沒了,休耕補助....
我名下沒有錢!不怕。政府現在也很狠的,直接由老人年金或老農津貼扣下來
你可能十年的租金都得一次吐出來

這只是惡小、惡大的問題
勸君「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蓋一支T bar成本約一台賓士S大概300萬起,
每個月單面賣給廣告代理商約10萬,

雙面每年可收廣告租金240萬



原來每年才給地主10萬喔

這點錢,當地主為了T bar違法或颱風災倒掉要上法院的後遺症,
請自行評估吧

pp
還是謝謝各位朋友的解說
我心裡有個底了,真的不能貪小便宜.....
謝謝大家

背景不夠硬勸你不要
1515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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