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沒有住在大樓裡的話公用電費還要分攤嗎?現在管委會說公用電費也要分攤給沒有住在大樓裡的住戶我們那邊總共39戶,大多是買來投資用的一半以上沒有住在那邊,現在管委會說那些人也要分攤公用電費,而且是平均分攤請問這樣有辦法拒絕嗎?或是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呢?
當然要出呀~ 這個沒法避免,因為房子是你的名字,共用的燈,電梯什麼的你也有份.並不是住那才算,不住那就不算哦.共用的東西是全體住戶共用持有,所以維修使用也是一起出錢.所以也不能被單一住戶霸佔,因為是大家的你也有1份.你只能建議管委會因為住的人少,所以有些地方的電可以省一下.比如2部電梯夜間只開一部之類的.公用電費分攤基本上是省不了的.
hiushius wrote:請問如果沒有住在大樓...(恕刪) 如果公共電費統一由管理費繳交,應該不會有加收公共電費的問題如果已攤入各戶的電錶,一般的社區是不會對拆錶的住戶加收公共電費的一來空屋住戶常要求管理費打折,二來電費每棟,每個月都不同,收取上有點麻煩空屋率不高的情況下,是不會去加收的所以加收的情況並不常見事實上,加收時又有另一個問題,假設每戶繳交500元公電費用,空屋率一半應該跟你收500元(跟其他住戶扣款相同),還是250元(實際公共電費除以全部住戶)前者等同調升管理費了(多繳了250元),是否必需有區權會決議或規約背書才行但後者又要對已扣款住戶進行退款250元的動作,或者算到下期管理費優待...,想到就覺得複雜可以請教一下,樓主的社區,收取的程序是怎麼做的嗎
alex6619 wrote:如果公共電費統一由管...(恕刪) 我們那邊大樓共只有一棟,一層樓三個住戶(包含一樓三間店面)13樓共39戶,管理費店面每坪30元,住宅每坪60元,一般車位300元,子母車位450元公用電費並沒有由管理費內繳納。沒住在那邊的住戶管理費都是繳一樣的,沒有打折,雖然沒住的比有住的戶數還多沒住的大都拆錶了,所以可能收不到公用電費最近開會投票決定,沒住的也要來當公用電費分母,不管拆錶了沒(去開會的大都是有住的)想而然的反對票也才一票。所以就通過這項決定。管理費一個月加車位繳5760元,都正常在繳公用電費可能會多個幾百塊吧,很少在用,一個月用沒幾次,卻要跟有住那邊日日使用的住戶平均分攤算起來還真不划算
沒住那邊也要分攤公共電費...是正常的吧...之前有一個新聞,是台中那邊有一個社區,政府供給921受災戶住的...公共電費是讓有住的幾戶人家分攤...結果一次電費要繳兩千七多...換成是你...你覺得合理嗎??...如果合理...你就用力去抗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