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為家中有漏水問題,上網查了蠻多文章
大部分都是直接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回答: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
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
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關於這個共同壁,感覺好像很多人的說法都不太一樣
有的人說是兩層樓中間的樓板,有的人說是同一面牆壁以及裡面的管線都算
所以想請問一下,怎樣才算是共同璧呢?
例如像是廚房、浴室牆壁裡面的水管在漏水的話
那樣算是共同壁嗎?
謝謝~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