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今年4月成交北高雄R15附近一間12樓兩房兩廳的房子在今年七月底賣出(透過當初我買屋一樣的仲介 已簽約對方錢也匯進來了 但尚未交屋) 這兩天颱風風雨交加 在昨天終於失守 客廳主臥窗戶邊牆壁上不斷有水滲進來 想請教各位大大的問題是一漏水責任該由誰負責 是我?還是仲介?還是之前賣給我的賣方?二在我整理完後告知買方 買方如不願履約 責任歸屬如何? 在我4月買的時候仲介也沒告訴我這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