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幾年的老公寓了,最近要翻修,
找了個水電師傅,得上屋頂看看目前配線狀況,
可是礙於這老公寓的設計,要上屋頂必須先經過五樓住戶,
但因為與這五樓住戶全家長年積怨.....應該說單方面對方看我們不爽,
無論如何連絡、溝通,不給上去就是不給上去!
請問這情形可以聯絡當地警察局或是公家建設單位一同前往嗎?或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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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稍更正一下....樓層位置有誤
因為是透天厝,所以四樓往五樓的樓梯是在四樓的住家內
而所謂的五樓是四樓樓頂加蓋而成的,四、五樓歸他們所用,而水塔是位於五樓違章的後方
還是五樓上面還有再加蓋 五樓不讓你上去頂樓
應該不會在樓梯間私設鐵門吧 這樣很大條喔
就算沒有 講句實在的
只要是同一棟的 都有權利上去看水表 看配電
沒加蓋 那屋頂就是共同持有的公共空間
你可以好好跟他講 我只是要上去看配電
請里長協調
講不聽去法院告他 管它什麼樓梯間私設鐵門
頂樓加蓋 只要法官一判 通通都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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