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二天與該建商企劃部呂先生溝通至今..著實讓小妹徹底失望..
決定將溝通內容公開..讓大眾了解真相..
7.13 AM11:45該員以私人訊息與我聯絡,以下為對話內容:
陳小姐,妳好:
經過昨日的溝通,我相信妳應當能理解整個狀況,為了證明我們真的發出了活動截止的訊息,
在此附上照片(有圖有真相),請查收




小妹回覆以下:
呂先生 您好:
已看到您附的照片。
但,真的很抱歉,我實在無法看出您附上之照片,與我所述之優惠活動有什麼關聯。
此訊息很清楚只針對"新亞都"與"浪琴嶼"這二個個案之"滿意200活動",
並非含括貴公司所有個案,以及"滿意加倍,金喜連連"活動。
再者,貴司之"滿意200活動",針對的是"可再享有2年200萬之房貸補貼。
而"滿意加倍,金喜連連"活動,則針對的是凡於3月13日起至7月31日止購買貴司任何個案產品,完成簽約及交屋後,送黃金一至三兩不等,購買二房產品送黃金一兩,三房產品送黃金二兩,四房產品送黃金三兩。
不知貴司是否有全面性之公告,或是針對"滿意加倍,金喜連連"活動之截止公告?
同日PM14:46,該員又回覆如下:
陳小姐,妳好:
『滿意200優惠活動』(滿意加倍,金喜連連)
包括:2年200萬之房貸補貼、送黃金、送家電等優惠,
所以活動巳結束,在結束前巳廣告週知,
請明查
看完後,小妹已不想再與其做爭辯,於是回覆如下:
呂先生 您好:
事情至今,我想,再多的爭辯已無意義。
熟對熟錯已擺在眼前。
您於7/12上午10點多來電時亦已承認是貴司之疏失,大公司如貴司,應該會對於自身所造成之錯誤負責才是?
拿最近的例子來說:
戴爾公司因員工疏失,為維護公司商譽,而採取贈送優惠券之方式處理。
易遊網因員工疏失,將旅遊價格少標示了1萬元,造成公司1百多萬元的損失,但該公司除了維護公司本身商譽外,亦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與挽回消費者而決定由公司自行吸收,並一一致電給下單消費者確認訂單,如此作法皆為給消費者一個公道而獲得好評。
而今日對我們而言,合約未述明,亦未被告知此活動,而又剛好看到貴司網頁有此公告(雖然貴司已於7/12緊急撤下),我們只是主張我們的權益,我想,是合理的。
靜待回音。
以上。截至目前,該建商已無再聯絡。
該建商強調活動已結束並有發出媒體截止訊息,但只提出上述之"新亞都"與"浪琴嶼"這二個個案之照片,
與小妹購買之個案完全無關連。
可能是小妹領悟力不夠,怎麼看都像是針對該個案。
我要求看到對於該建商全面性之截止公告,他無法提出,最後只以"所以活動巳結束,在結束前巳廣告週知"來塘塞。
這是該建商網頁之公告,我想,不用再贅述。


該建商並於7/12緊急將此公告撤換。
將此對話完整公告,作為大家購屋之前車之鑒..
勿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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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更新
在這篇文章發表過後..小妹接受到許許多多朋友的關心..不管是認識與否..
在此先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
感謝各大媒體記者...MOBILE版上的大大們..不斷的PM我..表達關切..
小妹真的很感動..原來MOBILE是這麼的溫暖>_<~~
因此,小妹認為有必要讓各位了解目前的現況..以回應各位的關心..
該公司企劃部人員發現此篇文章後有PM我..表示想來電詢問詳情..
並在7/12早上10點46分來電..
該員表示此活動在5月中旬時已提前結束..並表示該活動結束時有用以媒體曝光方式..
亦說明是該公司的疏失..會呈報上級..
後來該員表示因其手機收訊不佳..將於星期一上班時再來電..
因此至今尚無結論..
可能是小妹不才..並未發現其所謂活動結束時之媒體曝光..
若有任何大大有發現..再煩請不吝告知..
另外..該公司亦已移除此優惠活動之公告..
後續之處理結果..小妹會完整公告給各位關心此事件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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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小妹第一次買房子..就遇到很多瞎事..以下就是瞎事其中一例..
PO上來讓各位大大參考..也希望各位大大以後買房子時能夠盡量別再發生這些瞎事..
文章有點冗長..請包含。以下是真人真事...
小妹於今年5月底左右購買了京X建設 左營某個案.買的是3房..並已於今年7/1交屋完畢。
昨日(7/8)無意間連上該建設公司網頁..並在最新消息欄中..看到了以下消息新聞稿:

與男友討論的結果..在購屋至交屋的過程中..我們完全不知道有這些優惠= ="
且..按照新聞稿所述..小妹是符合這項優惠才是..
於是今日早上10點10分左右..小妹至電該公司詢問此優惠事宜..
總機小姐將電話轉至業務部某位"陳經理"..
以下是對話內容:
ME:陳經理您好,我7/1買了貴公司XXX的案子..昨天在貴公司網頁上看到了有促銷方案第三波..想詢問一下內容。
他:什麼促銷方案?沒有!沒有!都過了!!沒有什麼方案!(P.S我都還沒說出方案內容.....)
ME:不好意思,陳經理,我是看到貴公司網站首頁發的新聞稿說,只要在今年7月31日前購買貴公司個案,3房有送黃金2兩...(還沒講完馬上被打斷= =")
他:什麼黃金?沒有黃金?什麼送黃金?沒有這回事!我都不知道有這回事! (P.S.他的第一個說法...)
ME:就是在貴公司網站首頁,最新消息裡有公告一篇新聞稿,今年3月11日PO上去的,標題是"促銷方案第三波 配合政府推出加碼補貼利息方案"。
他:喔~那個早就到期了啦,現在已經沒有了啦! (P.S.他的第二個說法...)
ME:但是新聞稿裡寫著"凡是於3月13日起至7月31日止購買本公司任何個案產品,完成簽約及交屋後",即有贈送?所以我們應該是符合這個資格的。
他:喔~那個不是每個案子都有的啦!如果每個案子都有,我們不就忙死了!哪有可能每個案子都有! (P.S.他的第三個說法...)
ME:但是新聞稿裡有說購買本公司"任何"個案產品,所以應該是所有個案都適用吧?
他:沒有啦!你看錯了啦!我都沒有看到有這個公告。這個很早就提前結束了啦! (P.S.他的第四個說法...)
ME:提前結束應該會有公告吧?但貴公司網頁上都沒任何公告,所以照理說應該還有效才對丫?
他:喔~那一定是企劃部啦!企劃部沒有更新!對啦!一定是企劃部!我再叫企劃部的人上去看一下! (P.S.他的第五個說法...)
ME:那請問,這件事的後續處理,我該找哪位窗口?
他:沒有啦~早就沒有了啦~不用再問了啦~一定是企劃部忘記改掉了! (P.S.開始顧左右而言他..)
ME:陳經理,不好意思,我問的是,我以後要找哪位窗口?
他:小姐~就說早就沒有了!我們有那麼多案子在賣,怎麼可能自找麻煩搞這個活動!沒有就是沒有,說不聽喔?
ME:先生!話不是這樣說吧!很明顯的你一直在推拖,也很明顯的你是在欺騙消費者囉?請給我貴公司聯絡窗口的名字跟分機,我直接跟他談!
他:丫就說沒有這回事,你是聽不懂喔?不然你找我就好了!(台語)
....然後,就掛電話了!
以上,我發誓,才剛發生不久,還是熱騰騰的= ="
發展至此,我們已決定去投訴消保官大人。亦有記者朋友建議以廣告不實告發至公平交易委員會。
畢竟,說法前後不一,這種被唬弄的感覺很差。
沒有別的意思,只是希望以我們的例子成為借鏡,希望即將或未來要買房子的大大們要更小心。
勿筆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