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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陰了

小弟在外讀書租了一間套房
當初是跟房東說先簽約六個月
於是房東先叫我看合約內容然後叫我填寫
我看完沒問題就填寫合約環給房東付了1萬押金
沒想到房東把當初說好六個月寫成12個月
我沒注意就把合約哪走了
現在我快要搬走了看到合約上面寫12個月
現在押金他好像可能不退我
請問01的大大該怎麼辦??


2009-06-30 6:47 發佈
跟他講白.再看他有沒有良心
要不就陰回來.最後1.2個月房租不要給.拖~~~
不要跟我講你7.1就搬走~~~
白紙黑紙給你審閱
沒注意到的話過錯算你的吧
誰叫你又不是dell這種大公司可以不認帳
上法院的話你穩輸的
現在只能去跟房東談看看人家有沒有良心退錢給你了
其實, 樓主您在這部份真的很難站的住腳..
畢竟合約您已經簽了,
即使您說和房東"說好" 6個月, 但合約寫 12 個月..
理所當然就是 12 個月,
租賃契約, 只要簽了名就算數, 用講的沒有用..
況且合約, 應該是一式兩份, 樓主理應留一份有房東與樓主均有簽名的合約才對~
樓主, 您這次應該是您第一次在外租屋吧~
如果真的拿不回來, 就只能繼續住到合約到期, 否則就只能花錢了事了~

如果您想住到最後的一兩個月, 不付房租, 那就要看那位房東願不願意單扣壓金了事..
如果那位房東閒閒的, 那麼樓主您可會很忙哦~

當學生一個人住外面, 做什麼事情多想一些, 不清楚的最好還是問問家人親朋好友..
畢竟, "社會"不比學校啊~

樓上的朋友, 怎麼又提 Dell 呢?
買賣, 並不是單方付錢, 賣方就一定要賣~
Dell 是商譽問題, 不是買賣的問題...況且, 消費者會不知道那東西的價值嗎?
沒有任何附帶條件, 以市價一折不到的價錢出售~ 會不會想太多呢??
如果是學生請跟教官連絡,請教官出面,他們處理這種事情算老手了!
另外一方面,有一些房東都會漏報稅,你可以跟他講說要去找國稅局
檢舉。不過的確是你理虧,記得要先放下身段跟房東談,不行再去找
教官,最後再不行,就找國稅局來查。

依照以前朋友經驗,房東碰到教官都會退讓,除非他以後不想出租房子
。一但被學校列為不受歡迎或曾經發生爭議的警示房東名單,他損失會
更大吧。

這只是你自己單方面的說法 , 搞不好其實你是因要要搬去跟馬子住,不想住這邊故意編出來的謊話... , 因為這個時代沒有小叮噹的那些時光道具 , 所以法官只能依照白紙黑字來做法律上的判定 , 如果你能po出跟房東的對話證明房東的陰險才是客觀的 , 手機可以錄音 , 去蒐集證據吧 , 不過只能拿來01取暖用 , 你只有二條路 , 一是住到合約滿 , 二是找人來頂替後面六個月(房東只管有沒有錢 , 誰住都一樣) .

如果以後大家不想住到合約時間就搬走 , 然後每個都說是房東耍陰險 , 那簽約這個動作是簽假的阿...
簽約除了保障你的權益(十二個月住權),相對的也保障房東的權益(十二個月收益)...懂了吧,小學生...現在小學就租屋在外..真拼
shun1111 wrote:
小弟在外讀書租了一間...(恕刪)


口說無憑啊,明天房東就會上來complain 說某某校的學生真是爛,明明說一年也簽約還到處放話說房東是陰險小人..

不告一下這個學生怎麼行呢。...

從合約來看,怎麼都是房東站在有理的一方啊。

反而是樓主用此標題小心被房東咬一口。告你毀謗

先想一下!

為什麼要合約?

為什麼要白紙黑字?

為什麼要公証?
出了問題不問官方卻到處上網問網友! 這就是現代人處理問題的思維?! 怪怪!
又是一個上來想取暖 結果又被圍剿
現在的人為什麼都不先想想自己有沒有理
對自己不利 就想來這討公道

花錢學經驗吧~~~

"於是房東先叫我看合約內容然後叫我填寫
我看完沒問題就填寫合約環給房東付了1萬押金
沒想到房東把當初說好六個月寫成12個月
我沒注意就把合約哪走了"

真是矛盾的一段話
Disposition:
一是繼續多住一個月,押金抵房租,當作搬家的buffer,
二是把房租費用申報列舉報稅,當然以你家長的報稅列舉,
看能否省點錢回來,國家也可增加些稅收,以利縣市升格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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