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小弟我查了一陣子後還是搞不太懂想和前輩確認一下我的房東是我哥 (親兄弟明算帳)一個月7000,而我哥是國小老師如此一年下來共繳84000元我只要將1. 簽約書 2. 切結書 3. 繳費證明 備齊就可扣繳84000所得我的問題是我哥是老師,所以教學收入免交所得稅而84000是不是因不足繳稅額度所以免交所得稅?另外承租的房子是我哥2年前購入5年多的房子我和我哥住在一起 向他承穩一間雅房那他的房屋稅和地價稅會有何變動嗎?因為彼此是家人想找出最節省的方法 少給政府錢
你減少的稅84000 X 6% = 5040如果你扣掉84000低於應繳稅額那你連一毛錢都不用付但是~~沒意外的話你哥要報的所得稅應該是84000 x 0.57 = 4788047880 x 6%= 2873(如果他的總所得是13%的話...那就是要繳6224)而且地價稅和房屋稅會增加原本自用住宅稅率由1.2提高到1.5其他的不會算要靠其他高手解答
maxboss wrote:當老師出租房子就不用...(恕刪) 不是不用所得稅啦,是老師這個職業的薪水不需要記入所得稅裡計算,所以當他只有房租收入八萬的話,扣去標準扣除額就根本沒稅額讓他繳稅,所以才說不用繳稅的。
謝謝各位的解答 這樣大概了解了 不是當老師出租不用繳所得稅是老師本身的正職所得(教書)不用交房租還是要交只是我哥只租給我一人 收入不到10萬東扣西扣就不用交啦如果娶一個教師當老婆也只是他在學校的所得不用交稅而已您自己所得也是要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