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房客沒責任沒錯,也是受害者沒錯,你的因果邏輯就是:1. 是房仲牽線所以有責任是要事先確認樓上不會因為失火造成漏水?2. 房東為所有權人,所以他要確保他的房子不會因為失火造成你的財損?3. 所以房仲跟房東沒有做到以上兩點,所以它們要負起一半責任?你自己再冷靜地想一下吧,很多時候你自己自問自答就知道答案了。
我來這裡看好笑的邏輯的~地板防水?是普通防水~沒錯拉~但是~全台灣地板有做防水層的地方是浴室吧有哪一棟是整層做防水的???不然怎會有~屍水滴落下層~才發現樓上死人的故事再來~消防水柱噴射時的水量及力道有多大~我想這大家都應該知道吧~怎麼會這麼單純呢?滅樓上的火~水多少一定會往樓下流~要向誰求償~當然是樓上的鄰居壓~不然我建議樓主告一下屋主及房仲好了~我想知道法院會怎麼判~
yibwanli wrote:假設樓上是人為疏失造成火災,正確的程序應該是樓主和房東一起向樓上屋主求償,同時樓主可以和房東商量修繕期間不收租金,房東少收的租金及樓主負擔的額外租金也可一併求償。 萬一樓上也是租戶,那樓上屋主也是受災倒霉戶,租客哪有錢賠?雙手一攤,某錢,那豈不悲催了!
dc1ps2 wrote:因為房東長期以來都住在北部,有跟房東反應一些問題,但房東都只表示我就是以原屋況出租,沒有想要修繕補平天花板龜裂問題,照理說樓上的水不應該滲到樓下,現在樓上救火後大量積水都經過裂縫滴下來,房東是否也應該要有責任?昨天消防隊要我們提供房東資料,詢問房東後,房東沒有積極配合,反而還問現在是什麼情況,都拍影片讓他看了,還問這種狀況外的話,房東、房仲最可憐?那租客最活該嗎? 別人回的你不聽你就依照你的意思 去提告仲介跟房東就好了結果如何再上來報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