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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總幹事在物業管理公司提案時大罵住戶(文長慎入)

吐血,怎麼那麼多人認為2000該收,收完就該沒事啊........

eric2005hub wrote:
基本上2000元就應...(恕刪)
我只能說,給多少錢就能換到多少服務。
但很多住戶,永遠以為給了錢就是大爺.

我遇過太多奇奇怪怪的要求了,網路斷線問管理中心,電視不能看問管理中心,沒水沒電問管理中心。
公告,有貼跟沒有貼是一樣的.很多時候,住戶的要求,真的是讓人感到心酸.
本身做服務業也遇過類似的問題,例如賣鞋賣衣服今天商品以後額外服務(修改衣服,加鞋跟之類)是否有做,其實都可以當面直接說有或沒有,甚至額外服務是否收費也要說明白,以免以後的爭議。
當然也遇過那種打腫臉充胖子的老闆,明明做不到但又要做這部分服務就會有類似這種情形發生。
畢竟有承諾過也算一種契約形式,雖說沒有強制性,但以對方老闆的態度其實他是想做這塊的,不然放那麼軟。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老闆怕之後會斷這筆生意,逼不得已放軟,不過公司裡的頭頭都已經是這態度了,總幹事確實反應過度了。
其實總幹事當時可以就這件事情提案討論是否納入收費服務,比較務實。
冰火二重天 wrote:
本身做服務業也遇過類...(恕刪)

很多人都說要追根究底
也就是要求制式化的SOP

有沒有人想過
照流程來會浪費多少不必要的時間?
最後的結果就是賠錢了事
不然還想怎樣?
為何不把事情單純化?
或許很多事情都需要檢討

是不是在開會的時候再一起討論?
你事情很忙,難道別人就不忙嗎?
你找別人麻煩,別人當然也不爽
當你要調錄影紀錄
別人也可以很快拿給你
也可以照流程慢慢走
將心比心,你有情緒,別人也會有情緒
特別是
事情都在同時間發生的時候
或是你覺得保全在那邊沒事幹很礙眼?
覺得他們的錢領的很輕鬆?
增加別人的業務負擔又不願意多花錢
你跟現今壓榨勞工的資方有何兩樣?
現在廠商的退貨,為增加回收的速度,常會同時委託多家物流來收。所以會遇到同一件退貨先後有黑貓及新竹要來拿的狀況。也有遇過還沒有退貨單就來搶退貨的情況,這時確會造成物管為難的情況,問他怎麼知道要來收,物流告知是公司line給他的,退貨單還在所內會再拿來,這種的普遍一天來兩趟。
樓主遇到的狀況應該是託寄登錄未確實,又保全交接不確實且記憶力不足所致。一般來說,因為社區的物流業者雖然很多家,可是各家收送貨的人員通常固定,只要登錄確實不容易發生問題。
文中所敘的總幹事明顯情緒控管有問題算是特例,應該是年紀大的老年失業者轉任,且之前沒有服務業經驗所致。
再談談價格問題,依現行勞基法規定,288小時/月的保全基本月薪至少要31k
才不算違法。樓主所在社區在人員的尋覓上必然加倍困難。保全是一個很血汗又地位低下的職業需求大供給少,實際狀況是35k/月依然找不太到人。怎能要求30k/月的保全太多,馬上走給你看。反正,他當天去找工作,幾乎隔天就可上班,在此情況下,低薪保全流動率極高可教育性極低,如果遇到不錯的保全請多珍惜。
一分錢一分貨,如果要享有良好的品質這點小錢省不得,終究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家,敢給敢要求才是正途。
阿肥肥r wrote:
現在廠商的退貨,為增...(恕刪)



所言甚是!確實,在這個事件當中,還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物管人員的薪資也是其中之一。
我會在下次遴選時提出以供管委會參考!

態度真的很重要呀~
當然不是拿錢就算了
誰曉得物管公司有沒有流程
就是不了解才問不懂才問
是我我也會生氣
冰火二重天 wrote:
本身做服務業也遇過類...(恕刪)



在這事件當下,其實我是有向委員會提出,如果收退包裹這個工作對管理員負擔太大,請拒絕提供這項服務,若是物管公司要求,請跟主管溝通;但若是同意並且認為能夠勝任,請將工作確實做好。
我想,這樣的主張,應該不至於構成刁難管理員或是總幹事。另外,我也不認為,因為管理員的工作疏失,導致我被謾罵是對的事情。將心比心應該是對等的事情不是嗎?
免用統一發票 wrote:
態度真的很重要呀~當...(恕刪)



是啊,態度決定一切。
ivy620 wrote:
在這事件當下,其實我...(恕刪)

恭喜妳成為妳們社區物業特別名單之一
預估之後再也不會碰到會被刁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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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現在保全和一般非豪宅社區的關係只能說
只出得起香蕉的社區,那也只請得到猴子」

社區管委會為了省錢,希望用低價格但找到想要的公司!但保全或物業這行現在競爭激烈,公司能先搶到合約再說,那保全公司找到的人當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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