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0826 wrote:
很簡單啊,因為漏水...(恕刪)
真要是有這種臉皮如此厚的人
那就保祐他不要棉被飛走,衣服掉到泥土裡吧
patrickchaing wrote:
為什麼是你要處裡?想請問這責任屬誰?
老實說其他住戶也有同樣疑問,
修個屋頂防水隔熱都要重做至少要好幾10萬到百萬以上,
關我屁事,修好了也是你頂樓住戶在爽,
屋頂防水也不是我弄壞的我有什麼責任?
大家出錢把你的漏水屋修好了讓你的房價增值,
然後你把房子賣了多賺一點?
建議你先在區權會提案提高管理費,
名義是預留一些社區公設修繕經費,
避免社區發生問題時沒有經費維修,
這樣應該大家比較能接受。
之後等幾年後錢有了再提屋頂防水修繕案吧!
不過以30年老舊公寓來說如果我是其他住戶要我同意的話,
個人覺得頂樓住戶至少應負擔一半以上費用比較合理,
畢竟自然損壞也不是其他住戶的錯,
修好了最大受益戶也是頂樓住戶,
不漏水房價也會好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