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大樓地下室車道是公共區域嗎?


kensers wrote:
有一種規則叫做申請...(恕刪)


樓上的中肯!
順道一問各位大大,對於亂停他人車位與違停在車道的車輛,你們的社區都如何處置?還是只能道德勸說?
順道一問各位大大,對於亂停他人車位與違停在車道的車輛,你們的社區都如何處置?還是只能道德勸說?

barry590404 wrote:
順道一問各位大大,對於亂停他人車位與違停在車道的車輛,你們的社區都如何處置?還是只能道德勸說?


不知道這種停在別人車位的
可不可以找拖車拖吊
或許也可以試看看


Rapproachee wrote:
barry59040...(恕刪)


如果經過區全會通過鎖車罰款,有法律問題嗎?
barry590404 wrote:
如果經過區全會通過鎖車罰款,有法律問題嗎?(恕刪)

會有強制罪的問題,可以叫警察來聯絡他移車,或是告他竊佔(不是侵佔)。
看到不少回覆似乎都將這問題給複雜化了
關於社區內的一切管理就請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稱條例)

在條例中社區所有的區塊只會分成[專有部分] [共用部分] [約定專用部分] 及 [約定共用部分]

所以就社區管理而言
停車場的管理只需去區分車位是否具有獨立產權
有獨立權狀的車位就是屬專有部分,可自由使用並排除他人干涉(但須遵守使用執照所載用途)
沒獨立權狀的要不是約定專用部分,就是共用部分
約定專用部分須遵守社區規約規定使用(條例第15條)
共用部分就更不用說了,屬社區公設歸管委會所管理
到這邊為止所提到的都是車位本身,下面講到車位白線以外的部分

車位白線以外的部分含車道
住在有管委會大樓社區的各位可先回想一下自家社區的管理
各樓層的梯廳走廊樓梯(小公)是由管委會負責管理還是由該樓層住戶自行管理
各樓層住戶是否可以限制其他層住戶禁止進到自家樓層
該區域的清潔打掃是由誰在負責
同樣,車道也是一樣的道理,只要是車位白框外的範圍
不論是大公小公,也無關在停車場內是否有車位是否有持份
只要是在同個建案內,車道就是屬於條例中的共用部分
須受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及管委會的管理
這跟哪個地區沒有關係,
這是法令時間的不同造成的問題,
但是並沒有因為這樣而造成產權的損失,
一切都是以權狀以及量測成果圖就知道你的所有權有哪裡,
包含所謂的公共區域,
相信我去看過量測成果圖一切就明朗了,沒有這麼複雜

小六子 wrote:
這個問題政府部門要打屁股,坦白說連政府部門的職員自己都搞不清楚,法定的不明確導致大家解讀各異,各縣市做法不同,桃園地區目前就我認知就是買車位的人持分車公(所有車位面積的總合)其它所有住户(也包含有買車位的住户)則持分大公減去車公部份,因為地下室的用途是"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所以車道也在防空避難的用途內,所以你可以管制但不能限制進入才對,另有一種公設分配法則是有買停車位的人持分會比沒買車位的多一些,再用協議的方式讓有買車位的人使用幾號車位,近幾年法令又有變更要求權狀必需登載停車位號,平面圖上都會有編號,另外各樓梯住户再區分各自的小公(樓電梯間加屋頂機房水箱等),這問題吵這麼多年了,就沒見那個單位出來一次說清楚。看大家真的很像"桃谷六仙"。
文章修改過了!!看不到原文
不知道之前是發什麼文
原文喔....

就是...沒有買車位 憑甚麼不能進入地下停車場

地下停車場應該是屬「於全部住戶的」

所以樓主主張 「沒有車位的住戶」 也應該要可以隨意進入地下室...

因為地下停車場=公設=買屋+3成公設=我也有出錢=我也有使用地下室的權利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