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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更新,真相大白!!千萬買房,竟無法在自己屋內抽菸? 好大的官威阿

樓主沒說清楚狀況
看是哪種千萬的房屋
有的社區大樓在廁所通風部分就是整棟都通
當你抽菸 你不開抽風還好
一開抽風就是全棟都是煙味
所以首先要問你有沒有開浴廁的抽風????????
另外社區屋內是否有互通的管線間
如果你確定家中社區並沒有每層互通的管道間
那你在家裡吸菸就是你的權利

另外看公告
似乎是在說是因為你在家抽菸
結果煙味從門縫跑出去 影響到別人
所以首先要問你你家的門縫是不是漏風????
這一定是肯定的
誰家的大門門縫是全密閉的 你說是吧??
那麼現在就是你抽的菸 飄出去在密閉的樓梯間造成全部住戶的困擾
你說那是你的權利??
如果你的鄰居在他們家製造任何一種惡臭氣體
然後隨著門縫飄出去到樓梯間
你會覺得沒關係嗎???
另外買屋時合約也沒有規定不能在自己家裡製造惡臭氣體


結論就是你買到一間爛房子 不是嘛??
因為在家抽菸居然會從門縫飄出煙味 這種爛房子快搬出去

就是有你這種在家抽煙的人,我才把廁所公用管道孔封住!!真是一勞永逸!!
再看到你的抱怨文再次確定我做的決定是對的!!
johnnykid600 wrote:如下圖 目前我住的是剛交屋不到一年的大...(恕刪)

Auroras777 wrote:
我舉個例子 對面的夫妻凌晨三點還真常這樣搞 丟東西+三字經

我的作法就是打110說有命案 叫聲淒厲
我相信在大清律法+中華民國法律下 假設一下應該沒罪吧
況且這打法出人命也不意外

通常半小時內警察會來敲門然後把夫妻請回所裡喝茶

很多事情或許不違法但是不合理 我只好讓他們一吵架就往派出所報到了...(恕刪)


你可以真的試試看...
看最後被警察先生念的是你還是那對夫妻...
(你定義丟東西還叫聲淒厲,我只是說吵很大聲,吵到我睡覺,兩碼子事吧)

所以我問
什麼是"惡鄰居"...
是我不會用電腦嗎?
我怎麼查不到在自己家裡抽菸是違法的呢?
菸害防制法明確規定吸菸場所如下
難道在自己家裡吸菸犯的是刑法?



第四章 吸菸場所之限制
第 15 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
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但老人福利機構於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或其室外場所,不在此限。
四、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五、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六、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八、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九、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及電梯廂內。
十、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
十一、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十二、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十三、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款但書之室內吸菸室;其面積、設施及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6 條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一、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二、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三、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四、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第一項吸菸區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
二、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第 17 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以外之場所,經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指定禁止吸菸之場所,禁止吸菸。
於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
第 18 條 於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之禁菸場所吸菸或未滿十八歲者進入吸菸區,該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得予勸阻。
第 19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之場所與吸菸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
trent6214 wrote:
建議這位大大去GOOGLE...(恕刪)


"影響"的定義因人而異,您覺得香、我覺得臭,試問誰對誰錯?!
交給第三方公證具有法律效力單位來處理,我也覺得ok阿。
在那之前,"單對自屋內吸菸行為"還是我的權利~

請恕我再編輯一下,GOOGLE不是神、搜出來的資料也不見的正確,僅能提供參考
個例跟通案不見得相同,如果您了解我的意思的話。
當然每個人都有他的立場跟權利,互相尊重、體諒為上策~
還是無法互相妥協的情況下,也不見得需要爭的眼紅耳赤,
交給具有法律效力的單位來處理也是很好的一件事。

版大
抽煙有害健康 , 勞財傷身
從這個角度下去想想
你的怒氣就會消了
很多肺癌的傷患出來宣導
都說早知道就不抽了,
家中的小孩如果長期抽你的二手菸
不是更糟嗎,
我的親身經歷
我回到家每次電梯一出來,就聞到煙味,你說好受不好受
有抽菸的可能覺得沒甚麼,但沒抽菸的就是受不了,而且沒人喜歡抽你的2手菸
這跟你買房多少錢沒關係!

大樓管線每樓層相通,煙味會沿著管道散到各樓層,我家大樓就是這樣,也身受其害,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煙味,為尊重他人的空氣品質,即使我自己會抽菸,我要抽也是乖乖到1F室外抽.

jkh117 wrote:
是我不會用電腦嗎?
我怎麼查不到在自己家裡抽菸是違法的呢?
菸害防制法明確規定吸菸場所如下
難道在自己家裡吸菸犯的是刑法?

那你有沒有辦法用電腦查到26樓PO的新聞!?
這年頭,大樓真的不能住人
煩都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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