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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又倒霉的管理員.請大家幫忙出個主意~


sky833 wrote:
感謝您的回文~只是...(恕刪)
人在吃米粉你在喊什麼燒。你這是在強人所難。

smart04910 wrote:
人在吃米粉你在喊什...(恕刪)


謝謝你的指教 ,
社會上就是有不同的聲音.
不同的人種.
才能領略它得精彩~
該住戶為人強勢?!那我覺得這樣
你們管委會也要強勢起來。
這東西就是敢要的就大聲,也不用說啥
就說:當天聽到就是3包垃圾(外觀有分嗎?例如用可分辨包裝)
就是不要賠啦
管理員不是他朋友吧
個人認為這與管委會有何關係?
你們社區警衛有需要接受住戶交辦事項?警衛是佣人?
這應該只是警衛與住戶之間個人的行為吧!
這要事發生在我們社區,我看主委連理都不理!管委會也不會理他,

5007382 wrote:
個人認為這與管委會...(恕刪)

人家是在居中協調...看不出來嗎?如你所說你們主委管委啥都不理的..這還真是沒人情味沒互助心的社區呀..
能做的當然是盡量居中協調,畢竟是小事,都是同住戶或社區的鄰居,若是無法溝通才走上調解委員會一途(這事不太會上到法院),基本上上法院可想而知差不多意思,判賠:賠很少....要爭:沒甚麼證據,管理員死不認有接受委託,住戶硬咬有且價值不斐...誰輸谁贏當下立見!!往後再見面..誰要搞誰就很難講了!!
到處都缺保全 賠個鳥 上班還要賠錢

又不是做心酸的 換點就好了 反正保全薪水差不多

而且他人照你說還不錯的話 根本不缺地方上班

做多少事拿多少錢,要管理員幫忙拿垃圾和送洗,額外的工作又沒給錢,交辦那個多事管理費也沒多繳的樣子,

現在出差錯還要管理員負責,這也太誇張了。

看來應該是習慣性壓榨他人價值的對手,直接上調解庭請他舉證內容物是哪些才是正途。

談錢,就請拿出金額多寡的證據。





我認為不用賠,那只過是個好意施惠關係,沒有契約行為,請問用什麼依據叫保全賠呢,憑道義嗎?

如果這樣要賠的話,請問假使住戶拜託保全買一張大樂透,結果號碼剛好中30億,要賠嗎?如果有收人代買費用那就要賠,但如果只是純粹幫忙,1元都不用賠,頂都造成友情破裂。

但如果保全私底下與住戶答成協議,你幫我送洗衣服及倒垃圾,每月給1千的話,雙方就成立契約關係,保全就賠定了~
賠啊 當然要賠
但是請住戶提出購買證明
並算入折舊後 照價賠償
哪有說開個清單就要照單全收的
那怎麼不說裡面擺了金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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