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alla wrote:
竊盜罪的行為,還這麼高調?
車主不在現場就是竊盜,在現場就是強盜,
下次車主把你錄影起來再告你,
你竊盜或強盜刑事官司跑不掉。
就算竊盜罪沒有成立好了,
明明是合法停在巷邊,
你把車移到黃網區害人吃罰單,還假裝報案,
其實是一種詐欺罪。
你好運都沒遇到訟棍而已.....恕刪)
大大你的法律觀念才不正確 當事人根本沒有想把車子或車上任何東西佔為己有的行為或念頭
跟竊盜一點關係也沒用 更不用說是強盜
移動別人的車子->未造成任何損傷 無罪
移動別人的車子到路中央導致被開罰單->造成車主被開單的原因 車主可蒐證提申訴 讓當事人去付罰單(通常自知理虧 而且程序、蒐證麻煩 啞巴吃黃蓮 旁人爽翻天)
報案->看到有車停在路中央 報案很正常 何來詐欺之有 無罪!
CWC20030205 wrote:
看起來樓主一直都沒講清楚這個他所謂"一樓的我的車位",到底是哪種車位?
我想,樓主都已經有能力買房子了,這麼簡單的觀念,樓主應該有能力講得清楚:
(1)車位為樓主私人獨立產權,那當然別人不能停,但小弟我好奇的是,一般來說這種形式的車位
通常都是透天的一樓室內,也就是說在樓主的家的建築物裡面,別人難道撬開門停進來?
或是有種透天厝是地下室集合車位,車位本身也是私人產權,這種當然也有所有權狀,花錢買的
如果樓主是屬於這兩種,那麼當然沒話講,樓主絕對100%得理
在法律上,如果強行佔用(停車)到你私人產權區域中,那當然不是請交通警察來開罰單
就好像你在家裡客廳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警察要開什麼? 沒有條例啊
但那已經違反民法了,別人未經你同意闖入你家中,該怎麼報警就怎麼報警,這是民事訴訟,比交通違規嚴重多了
(2)樓主口中的"我的車位"其實並不是私人產權,而是社區內的公共設施,類似社區內的馬路通道之類的
那這種,就是產權中的公共設施,只不過一般而言,大家有默契用來停自家汽車,嚴格來講法律上樓主並無權主張那是他的車位,其使用方式必須由管理委員會制定管理規章來規範,這是政府規定的
(3)最糟的一種就是那其實是開放道路的路邊,即使建商在一塊地蓋房子,雖然這塊地是該社區建築地
但是一但建起來之後,申請為道路(巷弄),那麼這條路雖然你家有出錢,但是已經屬於社會所有了,那這種就是以交通法規來管理,如果有漆紅線,那警察當然可以取締,反過來講,如果沒漆紅線可以停車,那麼雖然是你家門口,但是法律上大家都可以來停的(先不討論擋到出入)
這篇說的好,條理分明
備份下 ^^"
一路走來 Desire/OneV/OneX/E8/M10/U11plus
mr.saltydog wrote:
朋友買了一個老社區的...(恕刪)
我的遭遇和你朋友好像....
我家是老社區1樓的大馬路旁邊,1樓面寬大約有10公尺,
所以門面是5公尺當出入口,另外5公尺可以拿來停車,
每個住1樓的都會把自家車停在門口,大家也習以為常。
但我家沒車,所以我家門口的停車位就變成公用停車位。
5年前我退伍找了份工程工作,公司有配車,
但是我還是搶不到我家門口的停車位。
我下班的時間很晚,大約是晚上8點,回家的時候我家門口的停車位早就被停了,
我只好停河堤的付費停車格,就這樣過了1年。
有1次我假日去加班,回家的時候停車位竟然是空的,
我就把公司車停在我家,車還沒停好就有人來拍我的車,
問我要停多久?
我說:很久.........結果那個人就怒氣衝衝地跑掉了。
大家的車都停門口,就只有我不能停我家門口,要走10分鐘去停河堤。
zxlar wrote:
大大你的法律觀念才不正確 當事人根本沒有想把車子或車上任何東西佔為己有的行為或念頭
跟竊盜一點關係也沒用 更不用說是強盜
移動別人的車子->未造成任何損傷 無罪
最好是啦,你可以google「假拖吊偷賓士」,
移動他人車子算不算竊盜自己看。
車子都移走了,要證明自己沒犯意才是麻煩的地方。
zxlar wrote:
移動別人的車子到路中央導致被開罰單->造成車主被開單的原因 車主可蒐證提申訴 讓當事人去付罰單(通常自知理虧 而且程序、蒐證麻煩 啞巴吃黃蓮 旁人爽翻天)
報案->看到有車停在路中央 報案很正常 何來詐欺之有 無罪!
你可以google「移車+罰單」,
有人把機車移出停車格自己停,害別人被開罰單,因此被依詐欺起訴的。
更何況此人還自己偷移他人汽車,又自己去檢舉,擺明是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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