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趣的主題.
社區裡若是被吵, 而且是被大家吵, 心情差反映了之後, "因為公眾的利益"反而只能默默承受.
我覺得若是我, 一直被吵, 整個脾氣很容易上來.
至於樓主採用的方式, 聽起來是有反應, 但是反映無效, 才想要用這種旁門來處理.
我的建議還是循正常管道處理, 雖然慢, 但是大家若有同理心, 可能以試聽室的隔音工程來做.
這樣豈不兩全其美?
其他住戶付了錢, 當然也想要享受視聽室的使用.
還是以和為貴的好.... (我自己反省

andy-fan wrote:
ps:不用再討論我三年沒關機,我沒關機也不干你的事!
公開播放,就屬違法,我沒說錯吧!
何來其他說法!
我問的是如何檢舉,不用管我住不住,
不能播就是不能播,你硬要播,
你硬要違法,那我去檢舉有何錯呢?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