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舉消防安全有問題(卡拉OK通常很難過_)
2.除了上述的的建築法外 通常也違反都市計畫法第15條第10項 第79條 第80條
於住宅區設置視聽營業場所(你在的縣市都發局不想管才跟你說是免費供人使用 這一樣視為視聽歌唱的一部份違法)
3.找和該業者非相關背景的議員/民代陳情
我家附近有個背景應該很硬的卡拉OK(新北市) 硬到侯友宜都讓附近卡拉OK全關了這間還是沒事
連原本新北聯合稽查小組也說違法了二年的卡拉OK突然在去年底變成合法(直接說他們是"餐廳"而已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連建築使用執照項目明明是防空避難室卻拿來當卡拉OK也沒事就算拿來當餐廳也明顯違反建築法啊 更扯的是直接說因為只是餐廳連消防安全也不用管了 背景不夠硬的上面三種項目就夠解決了 我家附近的這間大概是有認識新北高層吧 怎麼吵鬧都沒事)
hsinsung1212 wrote:
終於搬走了,只有一絲...(恕刪)
不知道社區裡面鄰居自家唱KTV很大聲有無罰則可處置?
實在受不了某幾戶很喜歡強迫大家聽他們的爛歌聲?
窗戶關起來自己唱也不會這麼吵...
偏偏愛開著窗戶唱KTV...
我攝影...故我在...
peiwei46528 wrote:
你要找..環保署投訴...(恕刪)
老實說 你想太多 我玩太多年了 只有從發照與各審核單位的適法性間的矛盾處下手才有用,一堆局處推來推去很好笑,法令是每個單位解釋不一,各玩各的
環保局與警察局是互相推責的,看似最直接,但也是處理卡拉ok小吃店問題最沒用的二個單位
警察被魯到受不了,只會例行簽到式口頭告知不要太大聲,真的很廢物,抱歉我說得很直,就是廢物
甚至會打給環保局,但全是推責的方法.他們也無實權,依社維法跑幾個月上法院也是罰個幾千塊.
環保局更沒用,依法行政,一般台北公寓大多屬於住三類
不論高低頻檢測,高頻65分貝,低頻40分貝,有興趣可以自己玩玩看
環保局可要求一同會勘,要求勿先測量(因為他們會通風報信),公文回覆
對了1999也會耍著你玩,環保局人員會打給你,說他想休假快下班,想過節之類的很爛
還有只要地上是溼的他們也不會出勤,沒下雨也是.他們是很辛苦,無奈法規如此
最后可以依某條法令檢舉要求重罰
但敢開卡拉ok小吃店的幕后老闆,其實都不怕,因為台北市政府這部份的執行率不到9成
不繳也不會怎樣,市政府也不會把你店收了,換個人頭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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