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w10257 wrote:好像也是可以,只是苦了管理人員和警察舟車勞頓,他們已經“忙”了幾個月了
就讓他一直報警啊,久...(恕刪)
multimedia007 wrote:...但也沒看到你去樓下溝通的發言
你行的正有理就去樓下好好講...



樓主已經有作積極改善之作為,其實國家早就有噪音管制法,明訂時段丶範圍與檢測標準,現在人人有手機可以錄影錄音蒐證,也可以請環保局人員來依標準作監測,只要超過標準就可以開罰,這些都是合於法理情的處理程序,奇怪了為什麼完全都不做!?

僅憑著”個人感覺”就任意浪費警力丶也不主動找對方當面溝通,這是誰有”問題”!?好歹先明確指出噪音的屬性或什麼的,這樣對方才有辦法去針對問題作改善,而且其實只要樓主在家中正常活動所產生的”噪音”,並未超出國家法令明訂的時段與音量,請問他們有沒有合法合理的居住自由,難道還必須要受制於其他任何人的主觀認定來”過生活”!?


拜託~~~,麻煩有點基本的法治觀念好嗎,大家擠在集合住宅是”互相”,單方面要求高於法理情之上的要求,就是侵犯到別人的自由,大家都各自付錢合法居住誰也不欠誰,誰憑什麼可以騎在誰的頭上!?原告或檢舉人必須負完全舉證之責,懂!?噪音分貝檢測手機的APP就有了,要拿出合理事證一點也不困難呀!

神經衰弱禁不起一點聲音麻煩去找個山洞修行,或是耳塞一對也不用幾個錢(是的,我還不止一副,有時補休的時間不一定),絕大多數人並非惡劣,更非沒辦法溝通協調,只要合於情理法沒什麼不好講的,所以不合常規反而才”有問題”,這些有點社會經驗的應該都”不難判斷”,否則碰上那些惡意利用公權力行侵權騷擾之實的貨色...不但沒完沒了還得寸進尺,屆時再看看不痛不癢的風涼話還說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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