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Young wrote:為啥工人作證就不會採...(恕刪) 就說了工人每天搬那麼多東西,不太可能記得搬了什麼東西,別說是工人了,就算是自己搬家,都會搞得昏頭轉向,更何況工人搬的不是自己的東西,怎麼可能會記得清楚所以工人的作證有可能不被採信,因為只要他不能詳細說出茶几的細節,就有機會被打槍這有什麼好神奇的...還有拜託不要傳私訊
ivyweng wrote:我應該也是頂多到再打...(恕刪) 大大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小弟建議你再打一次電話,錄音(千萬記得要做..把想要問的都事先想好,因為對方可能不會跟你說太多~簡潔扼要的把重點(有拿了你一張茶几,並且占為己有~遲遲沒有歸還)錄到之後~就可以了).....至於告知他們會報警這我想就不用了....反正保存證據~要報警你就私下報警就好~讓他們措手不及要是告訴他們要報警....但大大私下卻算了....我想這不僅氣勢上弱了...說不定他們還得意起來哩....以上建議~給大大參考!!
Kao0911 wrote:乙方就有辦法舉證茶几...(恕刪) 你意思是說,大家隨便都可以告人,反正除非當初傢俱發票保留有辦法舉證才行?乙方沒辦法舉證不代表東西就是甲方的甲方要告人當然要拿出相當證據不知道我留言要版主錄音收集證據有啥不妥?沒相當證據,還可能被反告誣告你話才不要說的太早
kate_abc wrote:人家明明說壞了 賠五...(恕刪) 這位大大,對方不是說壞了賠五百,是說這桌子很好用,他要留作自用,不搬回來了,給我們五百。我們拒絕。是他說要自用,才會讓我堅持就是要要回東西,之後才又打來說女兒不給他搬。之後才又說壞了,女兒又很兇說被丟掉了,要我找搬家公司。(這裡就沒說要賠錢了)我咄咄逼人?,是對方才是恐嚇了事吧....
TopYoung wrote:你真的有上過法院嗎?...(恕刪) 可能法律你很懂,也可能你常上法院吧,可是私訊之事只是在要求你不要傳過來,跟什麼溼不濕腳的有什麼關係?你肚子很有墨水你開導我,我很感謝,但是傳私訊就讓人很討厭。不管用工人當其他證據還是主要證據,總之工人大概自己都忘了自己搬過什麼,就算記得了,如果描述不出茶几,這樣足夠當其他證據嗎?請你開導吧我是良好市民,跟法院沒什麼關係,不過公司有律師,所以法律不用我操心,想聽你高見。
edwin523 wrote:哦 所以我到你家搬個東西回家用用壞了不還給你 也可以囉? 什麼跟什麼阿幹嘛到你家搬個東西回家用這是偷竊好嗎如果是跟我租房子然後搬個東西回家用用壞了不還給我當然可以阿扣押金你不介意吧
kate_abc wrote:人家明明說壞了 賠五百 何必要咄咄逼人 要拿出東西!!!當作是捐出去 是不是就會好一點!何必去跟人結怨??? 你邏輯不覺得有問題嗎?版主出租房屋,難道被房客把傢俱佔為己有就要自認倒楣活該當捐出去?要是那茶几當時是用紅檜實木拿給朱銘雕刻,具有歷史價值意義的高檔品,你認為500塊合理嗎?再者版主何必要鄉愿把茶几當作捐出去,捐給小偷房客?你這意思是不是說你家被偷,被搶,你就當做捐出去好了,不要報警不要與人結怨?文章你有仔細看嗎?難道是一開始就說壞了嗎?鄉愿不是好事,有錯就是有錯,糾正別人不等於結怨
Karlushere wrote:可能法律你很懂,也可能你常上法院吧,可是私訊之事只是在要求你不要傳過來,跟什麼溼不濕腳的有什麼關係?你肚子很有墨水你開導我,我很感謝,但是傳私訊就讓人很討厭。不管用工人當其他證據還是主要證據,總之工人大概自己都忘了自己搬過什麼,就算記得了,如果描述不出茶几,這樣足夠當其他證據嗎?請你開導吧 我沒有要你喜歡證據如何當然是Case by case...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你的敘述不清不楚的你覺得會有肯定的答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