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1.因為掛鎖的人和來...(恕刪)
十幾年前我家也遇過水費每次都很高
終於有一次比對發現表的度數根本就沒到收費單的度數
我家表是在馬路旁,不用找人開就可以自己掀蓋子看
後來找收費員問,他才坦承都自己亂填
也自己掏腰包賠錢希望不要和公司說
所以要抄表員自己推算的也算是害了他
bws125 wrote:
就是台電人員,便宜行...(恕刪)
johnn wrote:
內容:如果下次抄表員...(恕刪)
johnn wrote:
內容:
如果下次抄表員又爬牆進來抄表我們就直接報警不在通知,抄表員已觸犯刑法第 306 條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民事侵權賠償告訴.
回覆內容:
x先生:您好!
102年9月13日及9月16日您發送至本公司用戶意見信箱之大函(信件編號201309130、201309160)敬悉,謹就您所提事項,說明如下:
一、有關 台端函告本處抄表員於新北市新店區(電號01-91-9336325144)本月從事抄表工作時係爬牆進入乙案,本處新店服務所已告誡該員嚴禁爬牆抄表,應依本公司抄表作業規定執行抄表,以維工作紀律,該員亦承認做法不當將會改進。
二、本案造成 台端的困擾及不滿,謹致歉意。日後 台端如有任何問題,可電洽本公司24小時客服專線1911或該所蔡先生(電話02-29123200)或薛先生,當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平安如意
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 敬上
中華民國10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