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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客隱匿漏水事實...

房東提共設備,房客要盡保管之責,
沒什麼天經地義說這是對的,只要你能接受就是雙方認可,
合約不會提到細則,所以老是有糾紛就上法院,
對雙方都不好,
就像某位大大說的,冰箱沒用為什麼不能拔電呢?
很簡單,保證發霉,
而且大多數是因為裡面還有食物沒清理就拔電
我想這是房客沒妥善使用的關係,
所以啊 我不只說他負責的問題,也立上可以將設備還給房東保管,
雙方都可以提意見,也不是我說了算,
沒有房客對這樣類似的條約有意見,或是因為這樣而不租

因為我每樣設備都有說明禁止使用的用途,
像洗衣機不可以洗羽絨衣,因為很容易弄壞
這是我的經驗,也是廠商禁止的,萬一爆裂,
廠商也不會賠,如果覺得不妥,你可以不洗,我可以不買的
因為我有太多維修設備的經驗,大多數人為自以為會,
拆掉房東的冰箱維修哩,這也是人為,
反正啊!除了燈泡燈管外,只要你不是動手去拆,
偏離物品的用途,所有損壞都是我負責!
當然啦!我的細則每年都在增加中...因為房客魔高一丈啊!

舉例!
冰箱當成置物櫃,不插電,放機油,放工具,刮傷冰箱烤漆..
冰箱我已經說過不用清結霜,搬走後,我來整理就好,不扣錢,
但還是有人要用老虎鉗夾破冰塊,順便夾破冷凍管線...

床不當床用當沙發用,7-8人個一起坐一邊看NBA,導致床的彈簧凹陷....我目睹

燈管不會換不講,用拔的,連燈具座都拔斷了!

牆壁貼滿貼紙,掛勾(本人每個房間都提共10個以上掛勾),搬走滿墻的坑洞....

櫃子拿去當窗簾,打開窗戶檔太陽,說這樣比較通風..結果下雨背板進水泡爛了!

颱風天不關窗戶說比較涼,省電,結果風雨吹進來房子內部造成淹水,樓下也漏水

窗簾拿來當衣櫥布套,弄得滿滿是灰塵...
太多如牛毛的..

以上真的都是人為啦!你自己來當房東看看,....有那麼好賺喔!

說真的啦!房東扣你錢,你有話說嗎?
那我跟你租...用一般的合約,不要細則,
我的絕招更多!保證你哭著請我搬走!
一半的絕招是我的房客交的,一半是自己改良

舉個例子,你提共冰箱的,我打開用熱水放進去,看看你壞不壞,反正壞了房東換新或修好
冰箱當冷氣用,一直打開...
把鹽酸煮熱,放進冰箱裡...蒸發出來的氣體代言重酸性,這樣還不壞,算你強!
...太多了..交1招就嚇死想當房東的了!

我以前在台北租過房子三年,當過租客,每年都換地點,
中和秀朗3路靠一條橋(忘了名子,過了橋就是新店),
國父紀念館附近(走路到惡魔島餐廳+修比多華2分多鐘),
新莊(好像是景平路還是哪,旁邊就是5股),遇到納莉颱風嚇死我了!
那時都是一般的制式合約,當然也沒少受過房東氣

自己當房東,也是一點一點的改進,所有合約細則都事前與房客溝通,
大多能認同,電費多少錢也是拿電費單跟一些損失攤提開給房客知道,
將心比心,這樣租房子也比較能順心
房客是我的老闆,也是我的孩子,這尺寸得拿捏,各憑造化了

合約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也是從中觀察學習如何在5分鐘內對談
大概得知一個人的品行約8成,也不是說你想租我就租你啊,
我突然覺得不對勁,講不上來,我也不租
經驗經驗!我通通滿租中,拍謝啦!今年合約到期了,照例趕幾個走,
只留好房客,物以類聚!共勉之

vincent12 wrote:
我是指房間內的燈泡,...(恕刪)


咦?消耗品不是房客自已解決嗎??
像電燈泡、水龍頭…這類的東西,不是算房客自付嗎?
萬一遇到不當使用的房客,電燈泡、水龍頭常常用壞~~~
那房東需要為了這些常損壞的消耗品,常去幫房客修繕?

不好意思離題了,剛好在看這篇時有這個小小的疑問^^"

vincent12 wrote:
親收或是轉帳在簽約時...(恕刪)


4樓住戶應該繳裝修保證金給管委,並貼公告在裝修,或打電話告知上下左右樓層屋主,畢竟會動到主建物造成漏水問題不可草率行事,房客有可能不知道漏水,會覺的是外面下雨,牆璧防水有問題.,你執意要房客壓金當然人家會不爽,為何不花心思跟4樓求償,還是你兩邊都想拿錢,這樣很要不得..

jerry_tai2001 wrote:
房東提共設備,房客要...(恕刪)


我真的很好奇。你的房子在哪?
怎會老租到這種人?花招怎可能多到如此境界?

一般來講,只租給上班族或學生。不太可能這麼誇張。
只要在簽合約時,把注意事項講一遍。我相信大家均會遵守。

我如果看到合約上這麼多細項,我就不會租了。我直覺認為你這個房東很囉嗦。
我在外租屋十年。從未與房東鬧出糾紛。

真的!你都租給什樣職業的人?

OracleW wrote:
我真的很好奇。你的房...(恕刪)


+1
我也很好奇你都租給什麼樣的人,我住外面也很多年了,
跟房東也很熟(就是省電燈泡,她也會買來給我們用)
東西壞了,也不囉嗦,沒問過我們是為什麼會壞.
我跟她要無線分享器,怡心牌電熱水器等等,
都沒吭聲耶
還說房間如果我喜歡什麼顏色,她可以找人來漆(
樓主,你有時間在這邊跟網友鬥嘴

不如直接去找個律師詢問比較快吧???

你當鄉民都有律師執照,可以幫你出主意?
漏水他住起來不覺得有問題... 這樣算隱匿嗎?

除非是你們付的家具因為它的行為損壞才要叫他賠吧!!!

要當房東也要稍為關心一下自己的房子...

最少每個月收錢時有沒問一下房子有沒問題...

以前有沒房客提出問題你們沒去解決, 所以後來有問題房客也不想講了??

看樣子 果然無殼蝸牛一堆 想想看 一個月就算租你一萬塊好了 一萬塊有很多嗎? 買過房的人就知道 房子隨便整修就是十幾萬 一年才收你多少錢 幾年才能回本? 老師沒教你? 有問題就講阿!! 重點人家房東又不是不處理 房東真的很難當 太關心房客 被房客嫌管太多 安安靜靜收租 看到這慘況又被無殼鍋牛罵自已不關心 要怪誰? 只能說 房東就算天天請房客吃王品 喝燕窩 都還是會被嫌!!

米多 wrote:
燈泡壞了房東出啊看是...(恕刪)



我都自己出耶...原來是房東要出
住了幾年換了5~8顆了...
不知道為什麼燈泡壞的頻率變好高
這就是房客跟房東的差別,你租10多年,頂多遇到房東10多個,
我租10年了,一年要簽20多份合約,10年下來200多多份,
最久的住5年(這個最有緣,算是我小學弟,大2租到碩士班結束,我本來雅房改套房,被迫搬家,他又跟著我另一棟房子租,住到後來畢業,我這棟雅房又改套房,還好他要畢業了,不然又要搬一次,接著當完兵回來,又問我有沒有房間,一聽價格跟原本的雅房差了1500元就打消念頭了,原本雅房足實六坪租3600元),最短的租7天(學生違約,說學校不好要搬走重考)
我一年要帶差不多50個以上的人看房子,比例大概1:4~1:3(看完會租的)
所以我遇到形形色色得很多,
教我最多的就是教育程度最高的,碩士班學生(醫學院的)
弄壞我一堆東西,壓金不拿就跑了,半年沒交水電費(2個月算一次),
我之前有催過,但想說才1000多就算了,第2次也1500多,
想說押金還夠付,算了,逼太緊萬一被說惡房東,
差不多要算第三次的時候他說畢業了要搬走,好吧!
壓金結算應該夠,哪知偷偷搬走不說,
一直打電話也不接,
後來到最後幾天我去敲門敲好久,鑰匙打開才發現早就走人了!
留下一個爛冰箱(冰箱剛買2年),冷凍管破了,
冷媒露出,整個冰箱裡面
都是冷凍油,艮本沒辦法用了,修好了看來也是就得要命,
白色烤漆變色一大塊,
床底也是爛了,這個我會修...
冷氣孔完全被灰塵堵住...沒關係,我會清理
浴室整個磁磚都是白白的粉,一清理不得了
不知道是什麼溶液把磁磚縫給侵蝕掉了,---不知道是不是溶屍
唉!整個一個慘狀!
壓斤兩個月7600-約4500元的水電費,其他的不夠陪我冰箱跟整理費


其實很簡單,我報警就好,但是我沒作
因為我知道法律的正義來得很慢,算了!當作補習費
萬一跑法院我房子沒得租損失更大

說真的,我原本的愛心都慢慢都磨光了,我也曾告訴學校輔導組,
真有學生成績不錯但是沒什麼錢的可以來找我,我套房便宜租打5折都好,
兩次就灰心了!
人不能寵的~~我交了一堆補習費了!

你說我的合約細節太囉嗦,我只能保佑你不要遇到那種愛跑法院的房東
合約是雙方的保障,出了什麼事情該如何處理,不是越詳細越好嗎?
不然到時在那裏灰,你有這嗜好我沒有,因為我想的是下一個租戶
少生點氣,健康點
沒收多少錢,不想浪費生命在這幾百幾千上..不划算

我所有東西幾乎都保,包含燈泡燈管
(我買一整箱放走廊,但是要自己換或是等我"有空"幫你換),
怕你不說而已,不然我沒有因為住的當中壞掉東西要同學賠償的,
大部分都會再搬走時說,我一住進來,那個東西就壞到現在了,....
這是正常的理由嗎?
用了一年的壞東西,不吭聲,感覺我還得賠償你似的,
這條我也寫進合約了

至於別人合約寫不寫這些細節,誰善良就誰換啊!誰灰輸就誰換!
我常常灰輸,我常常善良..我懶得灰,所以沒寫的都算我的,有寫得幾乎也算我的,
只要不是人為通通算我的,生命要浪費在有義意的事情上,

政府合約根本是讓一堆糾紛產生的,房東有沒有義務換啥的,雙方同意就好
這沒有絕對,跟你的房租高低有關,
有人包水電,有人不包冷氣,...隨人啦,羊毛出在羊身上,
教你一招比較簡單:
房東我租了,但是這各合約裡面要包啥包啥的,講一講,他同意就好
基本上每個房東的想法不一樣.......我還包幫你倒垃圾勒..我的一些附近房東都罵死我了!
沒辦法,我愛乾淨,怕房客太懶不到垃圾,遇過房間爬滿麵包蟲的..實在我都念到麻痺了
乾脆我來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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