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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賺社區契約用電基本費~~~~~社區居民成了大頭

您也圍台電圍的太像台電了...
請走出世界...
.....或是用洗腦式的觀點..是不是多用点帳號來客串鄉民....

wyn1 wrote:
不覺得在這事上,這些...(恕刪)
al36882008 wrote:
重新去檢驗台電契約後...電費減少了


不就是重訂契約容量嗎??
不會還是台電還幫你們算的吧


若不是自己算的話,建議再重算看看
免得又被台電陰了,這個年代,連隔壁小李都不能信的...

貴社區當初是誰訂的契約,是否請管委會提告圖利他人(台電)
再請回報版上,讓大家知道台電惡行!

al36882008 wrote:
您也圍台電圍的太像台...(恕刪)


從來沒看過這麼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契約容量訂錯就怪別人,

看你的發言一整個自我打轉,看來我沒來錯地方。
交新屋的居民從沒有訂立過契約給台電...
我指的是..民生用电...不是工商用电...
應回歸用多少交多少.........公公道道。
台電始終用早期缺電時期的備載量為由....要求用户精算給台电容量!
為此建立了一個溢收基本費的制度,對應一般的民生用電户。
如果調低契電後要調高有不同的計價!始終是人民要給的是,沒去用到卻要給台電的錢。
那這些多付的錢收到了,用去那裡呢?電力又用到那裡呢??
如此的計價制度!用户人民是可以要求台电檢討改進的......也沒有要台電受損權益的。

如何去簽訂一個明擺者民生用户非要多付錢的契約呢?....暗藏多少的陰暗!
不用去表現面對契約時,那些專業或精算去迎合.........

如果公道被視為責任,爭取被視為感覺....
歡迎您出來.....別客氣.....繼續用罵的.....
你真的沒有生錯時代......爭論要用霸道也可以的。
歡迎!!





如果...假設....
您的IP位置涉及01任何的連結及操作....
那就真難看了点......
看完整篇文章,提出一點看法供參考:
發文者提出「台電賺社區契約用電基本費~~~~~社區居民成了大頭」文章想得到大家的共嗚,

但大部分人覺得主要應由 管委會、樓管公司及機電維護廠商負責,
因為發文者已先預設立場,不易改變心中定見。

建議先以不同人的立場去想這件事,才不會認為別人都有錯。

1.建商:申請較高之契約容量是要繳費的(1KW要$元,詳細數字不清楚),沒事我為什麼要申請較高的契約容量,可是因為不知道用戶未來實際用量,所以申請較高契約容量,免得被用戶說建商為了省錢而申請較低的契約容量(用戶未來提高契約容量仍需按?KW要$元繳費),且交屋前一堆零星工程及設備要施工測試,如果超約反而錢付得更多。

2.用戶:契約容量又不是我去申請,我怎麼知道當初契約容量是多少,且電費單是給管委會(就算公電費用已由申請人向電力公司申請自動由各用戶分攤,也會送一分電費單給管委會),現在用電量是多少,我怎知道。

3.電力公司:你跟我申請而我同意了就要如量如應,輸變電的建設是要投資的,配電變壓器,配電線路是要建設的,不會說你申請了卻沒用,線路及變壓器使用率沒原先預期高,投資的設備就不用回收(跟備用容量無關,一個是電源一個是電網),且每二個月都有寄電費單給管委會,上面有詳細契約容量、實際最高用電需量,用電度數...等,已充份告知各項資訊。另如果不知道如何算最適契約容量,用電戶(管委會)到各地營業區去說請幫我算最適契約容量,就會把近1年用量資訊調出並提供一個建議數字(實際要簽訂多少容量仍須用電戶自行決定)。
al36882008 wrote:
交新屋的居民從沒有訂立過契約給台電...
我指的是..民生用电...不是工商用电...
應回歸用多少交多少.........公公道道。
台電始終用早期缺電時期的備載量為由....要求用户精算給台电容量!
為此建立了一個溢收基本費的制度,對應一般的民生用電户。
如果調低契電後要調高有不同的計價!始終是人民要給的是,沒去用到卻要給台電的錢。
那這些多付的錢收到了,用去那裡呢?電力又用到那裡呢??
如此的計價制度!用户人民是可以要求台电檢討改進的......也沒有要台電受損權益的。

如何去簽訂一個明擺者民生用户非要多付錢的契約呢?....暗藏多少的陰暗!
不用去表現面對契約時,那些專業或精算去迎合.........

如果公道被視為責任,爭取被視為感覺....
歡迎您出來.....別客氣.....繼續用罵的.....
你真的沒有生錯時代......爭論要用霸道也可以的。
歡迎!!


al36882008 wrote:
如果...假設....
您的IP位置涉及01任何的連結及操作....
那就真難看了点......


只能對版主觀念~~
大家都解釋這麼多了,不支持您的,卻被說是說客或打手之類,那您還是離開01好了,不然您永遠也會滿頭包~

新屋,依現行法規,建商必須成立管委會,因此會去申請用電,當然就如其它大大所言,會依公有設備全開之下,去考慮需求用電,為何要考慮這麼多,後面再說明~~,而當購屋人到達一定程度,可以召開區權會時,經選舉後,由區權人正式掌管管委會,但掌管之後,就必須和建商做點交的動作,點交完成,再拿完成之文件到政府領取代管的管委會基金.
所以,當中最重要的,就是點交這個動作,因此現在有許多專業的點交公司,專門替管委會檢查、設定各項功能及標準,進而要求建商改善.

也許您第一次買新房,或您是老手,但相關法規您不清楚、不想知或懵懂無知,都沒關係~
但,這就是遊戲規則,不可能因您不會玩,就要為您而改或退費或它們就是奸商,這跟那些犯罪的人,有何不同? 因沒看過六法全書或上過法律課,所以不小心殺人或酒駕撞人了,所以希望輕判或免責!!

電力問題,有您想的這麼簡單,那世界也許就會更美好了~

比如:您的豪宅要裝潢了,請來水電師傅配線,要怎麼配,師傅一定會考慮您家中的用電及詢問您的需求,因此當您說,可能每間房都要裝冷氣、冰箱、洗衣機時,所以水電會依各電器可能所需之電流量,而配置了大直徑的電線及高安培的無熔絲開關,完工後,結果沒裝這麼多電器,某天,因某台小電器秀逗,使用了超出可負荷的電流量時,結果燒起來了,您可能會怪水電黑心,當初花這麼多錢配線,結果還是燒起來了,為何無熔絲開關沒發揮斷路功能,而持續供電??!!

或者,裝潢配線時,您說家中只會用一台電風扇,配線要節省點,所以水電幫您依需求,配了小電線及小安培的無熔絲開關,完工後,卻陸續加了冷氣3台、冰箱5台...等等,結果,不是常跳電,不然就是導致電線走火了,到時又要怪水電黑心,隨便亂配線??!!

您和水電師傅,就如同,管委會和台電公司.
當申請用電時,申請了大容量,所以台電就需配置粗電線及相關機組供電路線,才能滿足申請的需求,不然到時供電不足而常跳電,怎麼辦??!!
而當原先申請大而改小,只需移除相關設備或機組,所以沒加收費用,但小改大,他們可能就要加機組或重配線...等,所以需加收費用.
而契約用電除較一般用電的費用低外,更如同它名字一樣,是合約,所以一定要滿足合約上的要求用電,裡面有包含一項是,在一定時間內,不可超出多少用電量(有點忘了),因此在這要求用電的範圍內,必須保證供電正常,而在一定時間內超出時,則會有罰款的問題,因為這段時間的超出使用量,有可能會導致機器受損...等問題,就如同您家用小電線卻用大功率的電器,早晚會出問題.

人說:經一事,長一智,是吧!!

也許您還是怪,為何要簽契約用電,而不採實際使用計價,這是沒有強制性,您可以建議管委會去取消契約用電約,但將來電費可能會更高,至於為何,煩請自行比較用電計價方式吧~

沒記錯的話,契約用電,另一重要的關鍵就是剛才說的,一定時間內的使用量,超出了會罰不少錢的.

您覺得只是再普通不過的一件事,一張合約,但背後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及規劃...

公用設備用,不是只有您看到的走廊電燈、電梯,還有看不到的揚水馬達、污水及消防馬達,呵~
調低看似簡單、省錢又美好,殊不知當幾個馬達一起啟動時,就要罰多少省下的錢了...
當然,您也可不選契約用電,反正您覺不合理嘛~用電過量的計價方式,可能也更傷...

參考看看,有錯再煩請其它大大指正~
很高興能有正向的討論到技術面,有深度的意義。
台電如果用民營角度來討論契約或價格供給計算,半國營的設備也別忘了是公共財產.....
閣下有誤認知乃住户端可自行去調整契電而不去所為...這非是事實。
1.端看大公電計費方式;本社區是平均各自分擔在近80户各家的電費單內收取,
收款時間完後會再補寄帳單,會用代碼顯示契電容量,要挑剔管委會的是社區沒有改變台电收費方式。
2.台電當社區契电容量使用不足量差不大時!不會去做任何的提醒,因為仍在契約內的收費!
簡單說100元契電,你用85元的電量,台電可以接受,因為仍可賺取15元。
3.如果契电是100元,你用115元;那除了收費增加外,電力單價也會有不同方式收錢!
4.調低契電台電是可以免費,但如果要調高契電,就要收費不低了。
5 結論:就是人民在使用民生用電的精準度要很準要很平穩,要比氣候更準..因為會影响使用家電量。
因為一不小心就會用電過量!而且還是你自己訂的契約用電量!所以............

台灣很小,建設近五十年了,台電也很老了.........
現在還在用因為要計算用电量而設計契約制度我也同意....
但民生用電真的佔全國用電量有多少??平均值真的這麽難計算嗎??

冠冕堂皇的說建設備,台電真的還沒建完嗎??台灣還在開發國家嗎??
台電不應該有用藉口來合理收取民生居民生活用電而沒有支出的金錢!!這是公道不是成見!!
人民使用100元請收100元,實收實核民生用電,對台電民營的一方會造成什麽損失?????

極其複雜的計算建商申請使用電量,彼此互惠內容我不提...因為也不擋人財路。
居民的户數都有基本電費存在上述閣下提及的台電基本盤費,不應再當別的藉口收取並無支項的金錢論....

很簡單...................契電100元,公電使用85元,付費100元。都正確。
請告訴我15元用去那裡呢??????而且是全國的積少成多,這些溢收的錢....
您覺的15元有什麽自我感覺!可以裝做什麼觀點!什麼理論成見!可以自然吸收的....
而且可以同意蒸發不見了.......又有何需要共鳴呢!因為居民只要繼續多付錢給未曾使用的義務就對的是嗎.....




blue8322201 wrote:
只能對版主觀念~~大...(恕刪)


只能謝謝指教這些看似龐大工程或幸勞設備的想法。
只是付錢的是居民,給電的是台電,規則或收費不勞您引導!..........

或許您不在乎損失,可能因為立場不同各為其主嗎.....
居民要更正契約容量也很簡單,只要臨櫃辦理就好了。

議題是容有客觀性在且各地各網頁均有案例,您不用幸勞引導到個案性了.....快去打卡下班了。

下一位。黑還是白...........快來引導更正指教。

PS 先做點功課再發言好嗎。


補充一點:
我指的是一般性民生用電,還不是更複雜的工商業用電!
台電的民生用電或契約用電,計算公式或技術性收費方式,各有不同名目包裝。

只是很簡單的民生用電!價格一直在傳播界中公開中。

〝民生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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