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公寓大廈梯聽到底可不可以擺放鞋櫃

EVA001 wrote:
爬過文章, 理論上是...(恕刪)


當然是不行的~根據消防法規如果大樓沒規定

也是可以檢舉~哪怕某天發生火災~就因為那鞋櫃在黑煙中被絆倒

而導致人員死亡~那就看鞋櫃是誰的~就找誰算帳...你可以去消防局檢舉~

他們會過來開單~
我們大樓的樓梯間是一般公寓梯聽的兩三倍大
放個木作頂到天花板的封閉式鞋櫃還是比人家的梯聽大得多
不會有踢到鞋櫃絆倒這種事,這真的有影響消防逃生嗎?
我們全棟事先都協議這麼做,不知道該辦還是不辦




以我本身的經驗, 這寫的都太過於簡單與天真了!! 我們檢舉過(也還在持續奮鬥中), 台北縣工務局我們打過無數次電話, 然後呢?


** 起先是先來函(平信喔!!) 要管委會要住戶自重, 就到此為止. 然後他鞋櫃還是擺著.
所以我就還要再一段時間再打電話檢舉. (這樣就差不多要一個多月時間了.....) 你不再檢舉的話, 就沒下文了!


** 所以我們又再次檢舉, 這次又還是來函(掛號!!)要求管委會要求住戶把鞋櫃拆掉, 就又到此為止...
你不再檢舉的話, 就沒下文了!
然後他鞋櫃還是擺著. 所以我就還要等一段時間再打電話檢舉. (記住! 工務局不會告訴你他們怎麼做, 也不會回答你,
你作為檢舉人只能三不五時的自己再親自去查看是否有改善喔!!
(這樣就差不多要一個多月時間了.....)


** 沒改善你當然還是繼續打囉. 所以工務局也會被你搞的不耐煩, 好像我才是違法的住戶呢?! 所以我也不客氣的問這總有一定的流程可以給檢舉人知道吧? 然後, 我們花錢養的公務人員就支支唔唔的. 打了官話, 有說等於沒說.
但我還是要堅持!! 這次在電話中說要我登錄. 什麼登錄??!! 我寫email給他們都有看當沒看到了, 現在登錄有屁用嗎?

於是我又等了2個星期, 發張平信給主委說要排時間來查看, 可是我想應該又是來看看, 拍個照,然後你又要等個2個星期, 沒改善你才又可以再撥電話檢舉.

所以你以為要別人拆這鞋櫃很易嗎? 公務人員沒這麼有效率的.....都是能拖則拖!!
結果論
只要不出事(災難時妨礙逃生等)都沒關係

一出事大家會把矛頭指向管委會或政府沒落實法令

若大家都是求方便,最終只會害了自己

出去看看吧 有這類情形 趕快改善
mchi11 wrote:
以我本身的經驗, 這...(恕刪)



打了很多的電話給工務局, 終於排定這個2/1要來現場勘察. 可是2/1都還沒到, 我與我老婆就收到有鞋櫃那家子寄來的存證信函. 警告我如果再去檢舉他鞋櫃的事, 他就要告我騷擾他.

有鞋櫃的告沒鞋櫃的, 你不覺得好笑嗎??

不過, 我很樂意被告, 一是我真的沒被告過, 走走法院可以學習點經驗. 二是, 你不可以把黑說成白的. 我們社會已經有太多不關心自己週邊環境了, 所以我們才要飛到國外去體驗所謂的好, 不是嗎?

mchi11 wrote:
打了很多的電話給工務局, 終於排定這個2/1要來現場勘察. 可是2/1都還沒到, 我與我老婆就收到有鞋櫃那家子寄來的存證信函. 警告我如果再去檢舉他鞋櫃的事, 他就要告我騷擾他.

有鞋櫃的告沒鞋櫃的, 你不覺得好笑嗎??

不過, 我很樂意被告, 一是我真的沒被告過, 走走法院可以學習點經驗. 二是, 你不可以把黑說成白的. 我們社會已經有太多不關心自己週邊環境了, 所以我們才要飛到國外去體驗所謂的好, 不是嗎?


看來這家子還滿悍的 自己家門前擺鞋櫃被人爪一下不爽還敢寄存證信函喔? 看來已經有人通知過那家子了!
不知道真的告起來的話 不知道法官看著這張存證信函是何表情
我賭那家子遲早會鼻子摸摸收起來的 等著看吧!
現在的人做錯事情連反省都不會?
EOS 40D + 17-55 F2.8 IS USM + TOKINA 12-24 F4 DX

馬賽克0445 wrote:
看來這家子還滿悍的 ...(恕刪)


是啊! 這家人是蠻悍的. 仗著自己是開發金控的副總, 對於鄰居都是一付交代屬下辦事情. 專門指出別人不對的地方, 自己有違法的事, 就回答一句"要你管!", 或是"幹你什麼事!". 我就是因為他們不把鄰居都人看來要出來告訴他自己有很多很多的地方都違法.

請教一下: 他們自己的腳踏車一堆, 都停在停車場機車位外的空地, 這樣是否有侵佔呢? 別人因為這家子悍, 所以睜一隻眼, 閉一隻眼. 社區他們只有一戶, 這樣搞和文化流氓有何兩樣?!
有最小淨寬的限制 總不會樓梯間大的根儲藏室依樣 還不能使用的道理八

板上沒有人翻依下 公安跟建築技術規則媽 寫的很清楚

線再大樓都要報公安了八 可以問做公安的建築師
這真的有好笑

社會上不少人連是非都不分

偏偏還特別強硬大聲

拜託拜託希望他真的去告

等著在法庭上被法官罵好玩的

分明就是藐視法官的智商兼浪費大家的時間


mchi11 wrote:
打了很多的電話給工務局, 終於排定這個2/1要來現場勘察. 可是2/1都還沒到, 我與我老婆就收到有鞋櫃那家子寄來的存證信函. 警告我如果再去檢舉他鞋櫃的事, 他就要告我騷擾他.



有鞋櫃的告沒鞋櫃的, 你不覺得好笑嗎??



不過, 我很樂意被告, 一是我真的沒被告過, 走走法院可以學習點經驗. 二是, 你不可以把黑說成白的. 我們社會已經有太多不關心自己週邊環境了, 所以我們才要飛到國外去體驗所謂的好, 不是嗎?

mchi11 wrote:
是啊! 這家人是蠻悍的. 仗著自己是開發金控的副總, 對於鄰居都是一付交代屬下辦事情. 專門指出別人不對的地方, 自己有違法的事, 就回答一句"要你管!", 或是"幹你什麼事!". 我就是因為他們不把鄰居都人看來要出來告訴他自己有很多很多的地方都違法.


金融界的抬頭有很多都是灌水的 尤其是業務單位
真正在金融界佔高位的 行事都非常低調 所以我覺得你的鄰居應該屬於前者
EOS 40D + 17-55 F2.8 IS USM + TOKINA 12-24 F4 DX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