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規規定樓上很多大大都有提供了建議就直接打電話(1999或該縣市的建管單位)檢舉,在共用走廊擺放任何物品都是違反條例規定的管理會通常是想息事寧人,畢竟它們同時面對所有住戶,大多都是誰也不想得罪但如果抱持不想得罪別人,那就只能自己忍受不合理的狀況
orangemint wrote: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恕刪) 我遇過,溝通十年無效,某日火大了1999 打下去,—個月内結案~ 因為限期不改善罰單就來了。x,早知第一天就打1999 了,不用忍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