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車位鎖合不合法?

影響逃生的路線應該是"通道"﹐ 跟你的車位沒關係。
停車位有獎勵停車位跟法定停車位之分,獎勵停車位依法必須對外開放但可以收費,有獨立權狀可以單獨買賣.法定停車位是大樓興建時依規定設立的沒有獨立權狀必須隨房屋買賣轉移.

SteveJTY wrote:
好神的邏輯,車子停在停車格的時候,不會影響逃生或避難,
車子開走後,改放車位鎖就會影響逃生或避難?

實在是神邏輯。


如果該處是逃生或避難動線,就不該規劃為停車格,既然
規劃成停車格了,就不該有影響逃生或避難的問題,不是嗎?
難道緊急事故只會發生在沒停車的時候!...(恕刪)
同意+1
我一看完也是這麼想....
搞不好暫停的都是

管委會的朋友??

你裝了

他朋友來

要停那啦



私有停車位的車位鎖算不算雜物,你可以叫管委會發文給縣市政府認定,讓縣市政府去教育一下你的管委會。
社區的私有停車位的確不能放雜物,只是所謂的雜物,是指跟停車無關的東西,並不是連車位鎖跟車擋都不能裝。也不是因為是你的停車位,所以我要在停車位裡堆一堆紙箱跟報紙,放層架擺自己的東西都合法。
只要你是車位的所有權人.要在框線內你要怎安裝什麼東西.都是你所有權人的權利.不會理會社區總幹事..但若是在框線外就屬於公共空間社區委員會就有資格管.至於你的車位被臨停.是大樓的管理有缺失.你可以訴諸大樓委員會處裡.若私人車位在被人私停.建議你蒐證有必要時提告.這屬於侵占罪.(只是看你是不是要將事情鬧大).但主要是大樓管理出問題.若訴諸委員會沒有用.建議去每年一次的區分大會提議.看社區有無將停車管理辦法列至規約內.這才是治本的方法.
車位鎖裝上四個輪子,告訴管委會,那不是雜物,那是你的車.
寫什麼停車要收費怎麼可能有用? 他不付你又拿他沒皮條...

寫擅自停車者後果自負比較有效吧?
真的要做壞事的時候記得要帶帽子和墨鏡口罩...並留意攝影機...
處理過一次後保證沒人敢停....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那就說
有人把雜物亂丟在我車位內
我要求拖吊車把該雜物拖去垃圾場銷毀
跟幹事找這個是另外的CASE
這個說真的很有的吵
畢竟定義上來說有灰色地帶

但是針對臨停刑事上確實無法成案
但是民事上就可以了
無故占用可以根據侵權行為、返還不當得利這兩點
對車主進行損害賠償和返還不當得利
今天造成了車位的所有權人不便,就已經構成了損害
而無權占用本身就是一個得利行為
所以可以根據對方戰有的時數,計算停車費向對方請求
並且催繳後,加付利息要求對方履行賠償義務
以上這是前置作業

當然,對方當你放屁不理你的情況是可以預見的
然後就上法院告對方了....
在舉證確實(拍照、計時)的情況下對方穩敗訴的
敗訴不僅要排所有權人應得的價金,還要支付訴訟費用
這種事情傳開,久了之後就不敢停了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