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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騎樓連機車都不能停怎辦?


Arki wrote:
政府為獎勵街區兩側建築提供「騎樓公共空間」供民眾遮陽避雨,
因此在該建築之「容積率」許可範圍內,
二樓以上每層樓的空間可以向騎樓上方延伸,
如圖中綠色部分所示,
以利於建築物每層樓的平面空間設計利用。
簡單的說,
因為有騎樓(圖中橘色部分),
才有騎樓上方的獎勵空間(圖中綠色部分)。
所以依建築法規「騎樓」是街區兩側的「公共開放空間」,
依法不得作為私人使用。

在容積率管制施行之後,
上面綠色部份也要計入容積面積之中,
所以可以說沒什麼獎勵了,
尤其大台北地區多半蓋電梯大樓,
面積用在低樓層單價反而低,還不如往上蓋,
如果基地面積夠大的話根本不會想蓋騎樓,
故,現在新大樓很多騎樓地退縮(圖中紅線)都傾向直接留成開放空間。
宇~* wrote:
如何判定 公共利益 "必要"跟"非必要"
因為我家這邊不是鬧區,如果是鬧區我沒話講

是鬧區 房子租出去給人當店面的錢
去租有車庫的住宅我都OK

但是現在是,我家那條8米路不是什麼熱鬧的路段
兩側也都沒店家 9成以上都是住家(恕刪)


已經這麼多人跟你說:騎樓不能停機車,連法條甚或大法官解釋都翻給你看了,樓主還是不死心,那就不用上來問啦!直接停就好啦!

前面也有大大告知你騎樓沒有徵房屋稅,所以稅你也沒繳,現在硬是要辯「如何判定公共利益 "必要"跟"非必要"」不是很無聊嗎?公共利益跟鬧不鬧區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然就乾脆一點提告,法官就會告訴你能不能停!
lulalla wrote:
在容積率管制施行之後,
上面綠色部份也要計入容積面積之中,
所以可以說沒什麼獎勵了,
尤其大台北地區多半蓋電梯大樓,
面積用在低樓層單價反而低,還不如往上蓋,
如果基地面積夠大的話根本不會想蓋騎樓,
故,現在新大樓很多騎樓地退縮(圖中紅線)都傾向直接留成開放空間。


非也,

建築物每層可以從原本建築線延伸至騎樓上方的空間,

是政府很大的「獎勵」哦!

大樓的樓梯間屬公共區域也是要計入容積率的,

如果騎樓上方不蓋樓面,

那麼每層樓梯間的「服務坪效」就減少了,

大樓不蓋騎樓而是往上蓋的話,

每往上多蓋一層樓梯間還會多吃掉容積率,

這些容積率本來可以用來規劃成銷售的室內空間,

沒有建商會跟錢過不去吧!

這動輒讓建商多幾千萬甚至上億的收益,

怎能說「沒什麼獎勵」呢?

所以,

現在新大樓 政府在是因為 新的/更新 都市計畫地區沒有規劃騎樓,

建商才蓋成開放空間的哦!

yougenmi wrote:
您好所以我有說了呀可...(恕刪)


謝謝你
我大概知道怎做了
如果真的會影響到安全跟社會大眾交通
我很願意配合
大不了真的受不了就是搬家

我上來問只是想了解有沒有辦法在"非必要"的情況下
也沒擋到人通行時連一台機車都不能停

Arki wrote:
大樓的樓梯間屬公共區域也是要計入容積率的

集合住宅每層有15%的面積供陽台/梯廳使用,免計容積。有15%的機電面積可充當電梯與逃生梯使用,免計容積。一般蓋大樓,梯廳是不會用到容積面積的,除非基地狀況太差,比如說基地面積太小之類的。

annypaul wrote:
不知道樓主居住在哪個...(恕刪)


我住台中 大里
謝謝你的資訊 3Q
沒上來問都不知道這些

Arki wrote:
現在新大樓 政府在是因為 新的/更新 都市計畫地區沒有規劃騎樓,
建商才蓋成開放空間的哦!

有法定騎樓的路段,結果卻不蓋騎樓,反而弄開放空間的新大樓非常多。
比如說這邊:
google map街景
騎樓地直接退縮出來了,當地可不是什麼特定區,
民權西路全線都有法定騎樓。

annypaul wrote:
請參考
中市四米騎樓 可停機車
...(恕刪)

蠻好奇的
要是真的弄到上法院

不曉得台中市政府的行政令函
跟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六四號解釋
誰的法源位階比較高
暫停才是旅行的意義

yougenmi wrote:
蠻好奇的
要是真的弄到上法院
不曉得台中市政府的行政令函
跟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六四號解釋
誰的法源位階比較高


大法官釋字第 564 號是針對道交條例禁止騎樓設攤之規定違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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