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平埔族會將以逝的家人埋葬在家中成祖靈,庇佑家人及土地。
臺灣清治時期之初,水師提督施琅發布的渡臺禁令,規定「男子不准攜眷,業經渡臺者,亦不得招致」,故相當多數閩南籍(祖籍泉州、漳州)男子,與臺灣的平埔族女子結婚或者入贅。而平埔族大致上為母系社會,女子是主要的財產繼承者,故此閩南人往往取得了平埔族的土地,為了對平埔族的先人表示敬意而加以祭祀,稱為地基主。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7%81%A3%E5%9C%B0%E5%9F%BA%E4%B8%BB%E4%BF%A1%E4%BB%B0
個人有一個想法
將往者骨灰不立碑樹葬或海葬,只留一點點骨灰裝入小小高壓玻璃瓶或做成小人工鑽,留在身邊紀念或再加供奉!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