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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已解決,感謝版上大大無私分享~

請去看一下 公寓大廈管理法 第22條 惡鄰條款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1353046&p=13

wawa ma wrote:
她是出了名的愛關燈狂,別人家的走廊燈都不能開,只有她家門口的才能開
而且在大樓未實施分層管理時,她天天時時坐電梯到各樓各層關人家的燈
以致她十分出名!


他傻了嗎?
電梯每層樓運轉停一次
可以讓整棟樓的走廊燈不知道點多久
PS他才是公電殺手吧
現在還可以做多少瘋狂的事~~~~
鄰居這種行為明顯是有強迫症,應該去看精神科吧!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電燈開關拆開~把開關後兩條電線拔出來~直接接在一起~絕緣做好塞回去~~24小時開燈沒人關的掉~~不然請水電來幫忙改也行~~
你就會看他很認真的在你家門口切開關~~
亂按電鈴出來人不見了~換你去狂按他家電鈴,等他出來問他,~找我什麼事?
不然家裡客人少的話,把電鈴拔了~~或是....開關年久失修...不小心有點露電~
不然就是把電鈴開關改成你家門口燈的開關~按了關~放了開~~然後你就看著他站你家門口按著開關捨不得放~~...(恕刪)


這厲害
聽起來只是小事,為什麼會造成精神不好 ? 要開要關隨便吧公家電怕甚,沒事做也不需要為開關燈煩惱,壓力有這麼大嗎 ?

真怕惡鄰開關燈就改成偵測動作來開關就好了,小事一件.
qqqme8250 wrote :

汪熊欸 wrote:
世界上真的什麼都有呢…
可以給個地址嗎?
我想當面看奇景,順便幫妳解決此事。...(恕刪)



可以順便來我家附近 解決鄰居事嗎
一大早就是一堆男人大聲喧嘩
在騎樓抽一整天的菸
在二樓打一整天麻將

...(恕刪)


這種似乎沒辦法……(俗辣
沒啦!如果它們很吵可以檢舉啊……
又不是關燈嫂這麼呵呵……
他疑似有強迫症,

樓主疑似有躁鬱症.

開關燈有那麼重要嗎? 他隨手關, 你就隨手開,

亂按門鈴就在室內做個門鈴開關, 有需要才上電可以使用.

樓梯間堆雜物這檔事, 說實在的我還真沒見過台灣有哪個公寓大樓,

樓梯間沒堆雜物的, 別小題大作了,

奉勸樓主放開胸懷, 接受這些現實生活的不如意,

自然心情會變得愉快多.
給你拍拍...
遇到這種神經病的鄰居,真的很倒楣...
因為處理這種問題很煩,所以一開始考慮買房,就不考慮大樓公寓型的...

這已經構成騷擾了吧

一、何謂「騷擾」?

至今現行綜多法令文意,關於「騷擾」定義的規範,尚不統一。惟多半認為,騷擾屬「言」或「行」,令受意之他人有嫌惡之感。然而,關於騷擾的觀念,並非專僅指“與性有關連”。凡不受歡迎之言行,而使受者無從排拒者,即便是非與性的連想,亦屬騷擾。

二、騷擾犯法嗎?受害者可以提出那些訴求?

騷擾的言行,是否不法?須視騷擾行為之具體事實、受者之感受而定。嚴重者,得論以刑罰,刑法上的「強制猥褻」(摸胸、摸臀、強吻),如本篇新聞事件中的「強制罪」(緊緊擁抱、連發簡訊、攔路阻檔等),公然侮辱(當街對某人口出穢言、指著某女為娼妓,或斥言其「不要臉」等,足以貶損他人身分人格者);輕微者,其不受歡迎之行為,若違反職場規定者,得依內規處分,違反某特定公共場所規定者,得令其停止騷擾行為,或逐出該場所。受嚴重騷擾行為之受害者,得向警察機關口頭,或以書面向檢察機關提起告訴。受輕微騷擾行為之受害者,得向職場人事單位或行為者之上級反應,於某特定公共場所被騷擾者,得向場所管理人員請求協助「緝兇」。

受害者除可依法提起「刑事告訴」外,對於自身人格之損害,得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請求「民事賠償」。

如果不想循法律途徑, 又不想用暴力
那...裝攝影機, 或者把開關用蓋子鎖起來, 或者加密碼鎖, 或者紅外線偵測, 都可以考慮
或者再壞一點, 幫開關弄成會電人的, 讓他爽一下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電燈開關拆開~把開關後兩條電線拔出來~直接接在一起~絕緣做好塞回去~~24小時開燈沒人關的掉~~不然請水電來幫忙改也行~~
你就會看他很認真的在你家門口切開關~~
亂按電鈴出來人不見了~換你去狂按他家電鈴,等他出來問他,~找我什麼事?
不然家裡客人少的話,把電鈴拔了~~或是....開關年久失修...不小心有點露電~
不然就是把電鈴開關改成你家門口燈的開關~按了關~放了開~~然後你就看著他站你家門口按著開關捨不得放~~...(恕刪)

哈哈!我想到這情景就想笑了!大大這招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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