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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大樓主委,權限有多大? 污多大? 沒比價直接找指定廠商

rugbysamz wrote:
意思是"有抽空就很了...(恕刪)


大大可能眼睛不好看到"很了不起"還是沒看到"總幹事(有拿錢的)"這三個字出現??
做事情我都說沒意見了(再次請求看清楚).但是推託敷衍裝死且影響到住戶權益時是"人"應該都有意見吧?
還是大大毎個月繳幾千的管理費.1年多來都受到樓上裝潢的吵雜聲影響也無所謂??
這就是我說的做(只會敷衍)比不做(乾脆告知你們無能為力讓我直接報警)還糟...
這次請看清楚再答腔...

另外有些時候不是批評.而是事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有規定管委會"應該"."必須"做的事項.
請一些大大先去看一下.如果自認無法做到"必須"的事項也請不要自認為熱心就可以把事情做濫.
因為有罰則的(有一些人又會說..無給職還要罰錢.真是吃力不討好...那就請辭掉.給真正想做事的人去當).
而管委會裡當然也有一些肯做事且"真正"熱心的人存在.但是在我們大樓裡...這些人還是少數.
或許有的管委會真的有所謂的貪污...但是請有確實證據吧...

如果都空口說白話...坦白說真的很傷人的...

有證據就提出,要求其負起責任,這應該不困難吧??

難道政府機構都在睡覺??法院檢察官都在混??...

隨便說說很容易..建議親自下來做做看..再來回想一下當初自己的想法吧..

我們社區目前還是一周一會...事情就處理不完..還要被住戶罵都不做事了..

不難想像一月一會的時候..會怎麼樣...

所以我還是建議自己去做做看無給職的委員...

當你下班在家休息時..還要被其他住戶衝來你家門口..挖你出來抗議東質疑西..

當你要出門時,碰到有疑問的住戶..不得不停下腳步跟他解釋,說明..

等說完..你跟人家約的時間也過了...那...你怎麼想??

難道還可以跟有疑問,需要表達自己想法的住戶說!叫他們自己乖乖看公告,委員會開會紀錄??

有問題等開會自己來管委會上質疑??或者填寫意見單,等待回覆???

管委不好當..主委更是慘....

  這麼多意見就自己去當管委看看啊!

  意見這麼多有什麼用?不如自己加入管委會,好好整頓一番,展現自己的實力,一方面可以改善自己社區的現況跟歪風,另一方面也可以看看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確?

  什麼叫做熱心卻把事情做爛,那自己就進去管委會把事情做好啊!不然熱心只拿來在網路上批評,或是一堆意見卻沒有實踐的勇氣,這有什麼用呢?

  加油吧!管委會沒這麼恐怖!趕快進去實踐報負吧!

mobil01234 wrote:
大大可能眼睛不好看到...(恕刪)

你在這邊跟網友瞎耗浪費時間,
都比不上你快點進管委會服務社區來得有效...

喔,我忘了你很忙...

mobil01234 wrote:
大大可能眼睛不好看到...(恕刪)


總幹事指的應該是物業管理公司的主任吧?做不好請物業管理公司換一個是你們社區的權利。
至於管委會是應該"盡力"處理社區事務沒錯,畢竟成員一定是社區的一份子,沒理由搞破壞;但是每個人能力不同,空閒時間不同,意願也不同,所以能達成的效果也不同。

現實的情況是,大家都有事情要忙;社區事務沒人拿來當主業,所以半推半就或被強迫掛名的委員多的是。這個前提之下事情處理的不盡如人意是蠻常見的。
我相信你應該比目前的管委會委員或者主委更有能力,何妨站出來做事情讓社區變得更好?

評論社區事務成效如何並非不可,但你說的只是風涼話,而且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你親戚的社區管委會有人搞三搞四,不代表其他社區都是這樣子。

rugbysamz wrote:
你在這邊跟網友瞎耗浪...(恕刪)


看來大大眼睛真的是不好又喜歡加油添醋(哪隻眼睛看到我很忙??第三隻眼嗎?).
請看清楚喔.我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管委會開會我應該都到不了.如果這樣也可以當的話我也願意.
不過這樣跟你們這些覺得可以不做事的人有何不同??????
(我們大樓的管委會是由退休人員.公務員.老闆所組成.)

再來就是我說的是沒有意願就不要當.別因為沒有錢就一副我有做你偷笑.我做不好是應該的態度.
你沒拿錢也不代表可以不做職責內該做的事(難道義交就可以亂指揮交通???).
更不應該導致別人權益受損時還一副我沒有拿錢要不然你要怎樣?咬我嗎?
污不污錢無所謂.只要社區正常.我也不在乎誰有沒有汙.畢竟有做事最重要.

我也說了我跟版主的意見不同(就是有人眼睛不知道都拿來看什麼.前面的文章也不看看).
懷疑東懷疑西的人真的是應該自己去做看看.
只是我們大樓的管委會大多數人就跟這邊的人一樣.
沒錢.沒熱心.沒熱忱.更不能批評.因為要不然你來做啊!!
如果你不做.我怎樣搞都是我的自由.

原來大多數人還是贊同因為沒錢所以可以亂做.影響別的住戶還理所當然的人存在.
現在都可以說的很棒.等到發生在自己身上就又不同了.這就是只顧自身利益的人最大的悲哀.
希望下一個受害的不是你們這些人.不然就真的會自打嘴巴了!!

還有就是文不是我po的.管委會護衛隊請不要針對我...
我只是針對我住過社區的管委會發表...
你們也可以說說管委會的好.而不是針對覺得不好的人去做#@^%&^^&%$##!.
不能接受批評並不能代表做的有多好...
mobil01234 wrote:
看來大大眼睛真的是不好又喜歡加油添醋(哪隻眼睛看到我很忙??第三隻眼嗎? ).
請看清楚喔.我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管委會開會我應該都到不了.如果這樣也可以當的話我也願意.
不過這樣跟你們這些覺得可以不做事的人有何不同??????
(我們大樓的管委會是由退休人員.公務員.老闆所組成.).(恕刪)


  管委會開會時間是由委員來決定的,當初我們為了開會,大家也協調了好幾個時間,最後才拍板定案。請不要拿開會時間當藉口,這真的很弱。

  另外,沒人說沒錢可以亂做,而是你又沒進去做,你怎麼判斷人家是亂做?

  你以為當管委就真的只要開會這麼簡單嗎?如何跟住戶協調?如何決定出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結果?這都是一門學問。

  還是一句老話,你若真的有心,這麼多想法跟意見,就進去管委會實現你的抱負,不然就不要這麼多意見,或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silentocean wrote:
  管委會開會時間是...(恕刪)


老大..都說我不是上班族了.你要跟我星期日還是晚上十一.二點開會呢??
套句你說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另外我都說了除了親人說有回扣可以拿外.我都是針對我們管委會導致我權益受損的事.
如果大大的管委會是很棒的..那我只能說你們好運.但是我不好運所以我要跟大家分享不好的管委會.
你也可以說說你們管委會是多麼的好.讓大家知道原來管委會還是有很棒的..而不是連別人批評自己的管委會都要管.還是你住海邊??
若光是聽到別人批評管委會怎樣你就不爽的話那你可能要常常不爽了(因為爛管委真的不少).

放輕鬆.不要太激動...
大家只是討論跟交流一下而已.又不是針對你(們).真的做的好大家都看的到...
之前住的是一個總戶數有900多戶的大型社區,因社區內的電梯故障事件頻繁及經保養廠商回報有一些傳動系統需要更換,於是當時的主任委員就發起更換部分電梯的提案,很快的就獲得多數委員的支持,但還是有少部分的委員認為才使用10年多的電梯,不需要整台汰換只要更換少部分的零件即可,礙於人數表決最後還是通過汰換電梯的提案,並由每月每戶每坪多徵收5元的電梯基金和原有的公共基金(約3300萬元)來支付。
因個人從事相關行業所以受主委、副主委及其他委員之託,代為邀請相關廠商領標,以進行4台電梯汰舊換新及社區內27部電梯的維護工作,為不辜負委員會的期許於是邀集了國內幾間有名的大廠參予(三x、崇x、大x),以及一位委員所推薦的現有保養廠商共同競標,並利用下班後或假日的時間,針對電梯各項的規格提出建議以及多次的主(副)主委討論,並告知個人於審查會時將行使棄權不參予投票,後經過4家廠商的工作簡報、取得工作計畫書及價格審查後,由大x公司得標。
後因個人因素而搬離該社區,經過一段時間後某日接到主委的來電,因該社區的4台電梯已經完工,但是有部分委員對新電梯的部分功能有意見,而與廠商有履約爭議,洽詢本人的協助,於是便答應前往而自己見識到何謂是非之地,出發前輾轉得知在我離開社區和委員會後,電梯工程的爭議一直存在,因為得標的廠商不是某位委員所的中意廠商,就四處找碴向其他住戶煽動新電梯不省電、故障率高及無法與原2舊電梯聯動的指控!而道主委與副主委的不是,於是在某晚的說明會上請總幹事拿出1、2月份的電費單與上一個月做比較,以及計算出新電梯故障件數的多寡,就分別戳破新電梯不省電和故障率高的指控,至於新電梯無法與原2舊電梯聯動早在廠商簡報時已經訴明,如今以新電梯無法連動為由而不支付工程款對廠商不公,卻得到幾句「早忘了那時廠商有沒有說明此項?你不是早在廠商得標後就拍拍屁股搬走了!誰知道你跟廠商有甚麼關係?」和「就是太相信你們的專業才被會你們騙了?」等令人無言且涉及毀謗的指控,而這一切看在眼裡時,說真的很惋惜!
當時管理委員會的做法都是照著規範在走,結果呢?
那些原本心理就充滿不爽的委員逮到機會的四處砲轟做決定的主委和副主委!
而只會出張嘴罵的住戶雖自己提不出甚麼方案來,但還是敢隨著其他委員狂罵熱心且認真的委員!
還好我選擇了早點搬走!且遷到戶數較少的社區,後續將那段不算長的委員會歷練帶到新的社區來!
也深刻明白!想要社區居住的安逸,於其期待他人所組的管理委員會能管好,還不如自己投入在裡面改善來的實際!
所以看到版主發起著篇文章就由感而發!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mobil01234 wrote:
另外我都說了除了親人說有回扣可以拿外

請問你親人有沒有證據? 還是只是聽別人說, 猜測, 應該, 一定有拿回扣?
有沒有做過查證的工作?
如果有證據查證屬實的話應該舉發貪污
治以應得之民事刑事責任
不管是有給職或無給職對貪污都沒有豁免權
但如果社區有住戶可以提供同樣服務
那麼一樣的錢給不相關的人賺不如給鄰居賺

最怕的是沒有查證妄加猜測推斷冤枉污衊人
這種情形最打擊人心了

我們社區曾有一住戶在各棟電梯間貼告示
指責某屆某幾位委員不公且貪污
說得很難聽
那一屆委員還真脾氣好而且有耐心
找齊資料證據多次跟該住戶溝通解釋
最後該住戶承認誤會了
在社區一個偏僻小角落跟那幾位委員道歉
這就是很多住戶的心態
不嘹解不查證就隨意大聲批評污衊做事的人
即使認錯也是大街打人小巷認錯

聽你說的你百分百確定委員們貪污
可是你又是聽別人說的, 沒有證據
請問你親人到底有沒有查證過的證據?
有的話不該縱容

如果只是聽別人說, 猜測,判斷, 拿不出證據的話
你欠你們的委員們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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