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stapoch3 wrote:
之前我有寫縣長信箱跟...(恕刪)
幹的好
這樣做就對了
可是小心人身安全~
EVA001 wrote:
我發現大多數的回答都很妙, 期待下一個社區, 然後一個換過一個, 問題在哪? 大部分的情形會如下, 一生都搬不進原本就管理良善的社區, 因為通常很貴, 買不起, 第二個就是就算買到很貴的房子, 結果還是遇到鄰居貪小便宜, 佔用公共空間, 把家裡不要的都堆出來, 因為沒人想扮黑臉, 又不想擺輸人, 感覺沒賺到, 這就是台灣, 自作自受.
台灣第一窯 wrote:
綜合以上各種說法.....(恕刪)